因為我想在香港待九天,但簽証的期限為7天,所以我辦通行証的時候簽注了兩次香港,一次澳門,准備當中找一天去澳門,那就沒問題了,可是看到4月份香港出了條例,說是在逗留期限內來回澳門,還是算一次簽注的,那我最後離開香港的時候就要超過逗留期了,想問一下,我當時是不是需要回次內地,重新簽注下,還是可以從澳門回香港的時候,要求他幫我做新的簽注入境啊?
我有一次香港往返和一次澳門往返簽証,想從深圳入澳門,住一晚,第二天從澳門坐船去香港,住三晚,然後從香港坐火車回深圳,這樣走簽証沒問題的吧。
我的問題比較複雜我們一行六人,其中兩位持深圳簽發的F去香港簽注,兩位持外地簽發的L去香港簽注,另兩外持馬來西亞簽証及香港起飛的機票.我想問:我們這一行人到香港後,可以從香港坐船直接去澳門嗎?從澳門又可否直接坐船回深圳? 會不會被罰款?
我持有英國簽証,並且有香港到倫敦的機票,我的行程是 深圳-香港-澳門-香港-倫敦,香港-澳門-香港不超過7天,不准備帶通行証,只帶護照,請問這樣可以嗎??香港-澳門-香港這段行程有沒有問題?備注:我還有一次澳門簽注的通行証也可以帶過去的,但是這個通行証沒有香港簽注,一次澳門簽注也是以前用剩下的的,請問怎樣出入境最好??不要影響我的出入境紀錄!!! (補充于2007-9-5 3:56:53)我知道出示香港機場始發航班的機票,護照就可以進香港了,我的問題是在過境期間去澳門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