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人在美國,要去澳門工作,別人告訴從美國直接入澳門可以停留14天,但是這段時間不夠辦理工作簽証的,所以還得出澳門,這樣的話就必須回國以後再重新辦理赴澳門工作的簽証,可是不知道怎麼辦理,該走哪套程序,請各位幫助,謝謝.
我持有通行証過關拱北到澳門,然後用通行証出澳門邊境到雅加達落地簽,再用通行証回澳門.我辦的是一年2次進入澳門(2個澳門簽注),但是一次只有7天,我在印泥恰好要呆8天,這樣的話是算我一次澳門簽注還是兩次?如果是一次的話,那我就逾期一天?如何解決?有什麼後果?
我想預定一款可延住產品,但是被告知不能適用旅游簽証,但是我預定的日期是7日的,旅游簽証不知可以嗎?另:我想帶孩子在香港住10天左右,應該辦理什麼簽注?
感謝兩位網友的回答,在打印表格後,空間較窄,手寫字又比較大,故我想在線填寫,赴加探親整套表格中,IMM5257表已成功填好了,但是家屬表(LC-additionalforms)就點擊不成(鼠標點擊不到空格內),請教有否更好的辦法?
10月份的時候,我要出入香港2次。但是我的港澳通行証上還有一次香港簽注沒有用完。現在我能再去申請1年2次的簽注嗎?不能的話,我怎麼辦呢?
我們的行程安排是:深圳——澳門——香港——深圳,但是是L簽,要送關,請問最方便的從深圳到澳門的路線怎麽走呢?L簽可以直接在福永碼頭坐船到澳門麽?跪謝各位大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