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的是港澳通行證,今年6月底的時候辦理了澳門一年一次的往返簽證,7月份去澳門停留4天。現在想要再去。是應該重新到出入境管理處申請簽註呢,還是因為之前辦理的是一年一次的,這一年中就只能去一次,沒辦法再去?
個人原因要在澳門連續呆上3周左右,可惜簽註一次只有7天,又沒有辦法辦理商務逗留,我現在想用護照從大陸飛澳門轉機去泰國,這樣子往返是不是都可以有7天一共14天的過境簽?回程是泰國飛澳門,待滿7天,用護照在珠海出關,然後馬上用通行證再次入關澳門,不知道這樣子走行的通嗎?一個月內兩次護照過境簽+通行證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