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這里大部分像我這樣所謂“無聊”的驢友基本上都屬于內心獵奇心態的作祟,打算嘗試一下不同尋常的作法,因此,一些喜歡規規矩矩的朋友大可不必加以抨擊和蔑視,我們就是不走尋常路。問題如下:我持通行証從北京坐澳航飛機去MO,但是,不入境澳門,直接買[港澳直通]的票從澳門->HK->深圳福永,這時會有一個問題:我的通行証上會有一對大陸出入境的章,是否還能再去兩次香港或澳門呢?相對應的問題也出現了:我持通行証去香港,上麗星郵輪去公海,回到大陸後,一盤點,被蓋了兩對香港的入出境章和1對大陸章,那麼,我是否還可以從廣東出境呢?即便HK不允許入境,我還可以在中間的免稅店買買東西,再回來。不知這樣是否可行??又派生了另一個問題:我持香港用完但大陸未用完的通行証簽注,從大陸出境、但香港不能入境的話,可否在中間地帶上船,去澳門?這時是使用通行証還是護照呢?按照規定,澳門應該可以簽發過境簽証在護照上,因為是從境外到澳門的,常理自然解釋不了。。。請對這方面問題感興趣的老驢來幫忙劃策一下,同樣,作為今天第三個挑戰當前雞肋般的出入境政策的問題,希望大家尋找夾縫,最終實現我們驢友自由走天下!謝謝!over
這個行程比較複雜。是從香港飛新加坡,再從新加坡回香港,在香港玩2天,想從香港過到澳門,玩一天,再回到香港玩2天,然後從香港飛大陸。持護照和新加坡簽,港澳通行証及澳門簽注一次,沒有香港簽注。問題在這:從新加坡入香港應該屬于過境可以逗留7天吧,從香港去澳門是不是可以用港澳通行証的澳門簽,但是從澳門能不能再回到香港呢?這是否要香港簽注?看了很多,有說可以,有說不行,最多是從澳門回到香港機場,直接進大陸。求正解,謝謝!
我看“要做一個徐霞客”大哥的回答:用護照申請外國簽用7+2等一個月7+2等一個月7+2的方法去澳門,想請教大家,1,7日澳門之後第八日早上反回珠海,當天馬上再落澳門可以的嗎?您們試過未?還有就是,7+2等一個月7+2等一個月7+2,6次去澳門完了之後馬上再申請外國簽,申請到了的時候又馬上去澳門,那樣頻繁過境但又不是借澳門出國,護照會給蓋不良記錄章嗎?2,如果過關時他要我提供機票証明如何辦?急需要經驗分享!謝謝大家!-----------------------------------------徐大哥說過的東東:2010-6-20現在的政策變了,可以的!第一次入澳門可以停留7天,7天之內沒去外國返回大陸,第二天還是可以進澳門的,這次只給2天的停留時間,如果這次還是沒去外國,直接回大陸,一個月內(從你第二次返回的日期)算起30天內,你不能再拿護照進澳門,一個月後,你又可以拿護照簽証進澳門了,就是7+2一個月後又 7+2,護照上是不會蓋DT章的!放心!我是經常是這樣去澳門的,從來沒在我的護照上蓋過DT章!香港就不行.不是道聽途說的!親身體驗!現在大把的人是這樣去澳門玩的!
我剛拿到了去香港的L簽名單 上面寫的是 珠海經香港回珠海 可我計劃的行程是從香港經深圳回廣州 而且回來的車票已經訂好了 旅行社解釋說 從珠海去香港只能回程寫珠海而且從香港回大陸 走哪個口岸進都可以這個情況屬實嗎 按這個說法 我從香港回來時不走珠海而走深圳的話 會讓我過嗎?(補充于2010-2-1 14:3:23)按有些人的說法說是要趕回珠海回的 那可要暈死了
2008年底的事了,現在又要辦赴尼泊爾簽証,問一下這個陳年舊事會不會對現在的簽証造成影響,求專家回答哦,先謝謝了!2008年8月我持港澳通行証(逗留D)到香港待了半年讀書,簽証有效期是2008年7月21日至2009年2月13日。12月5日從香港離開去越南,12月14日返港時,官員給我敲了個章“訪客-批准由下列入境日期(即12月14日)起逗留7天”,我覺得他把我當成過境的,7日內要離港回大陸。其實我在港的學生簽証還有很久才會到期,當時不知道咋回事,也沒說。還好我在這7日限期內已經完成了我的學業,回大陸了,所以沒有超期。但離港時羅湖口岸的官員就嘟囔說好像有啥問題,但敲了章之後也放行了。我想問,這樣的一個過程,有什麼問題嗎,會不會影響我辦理尼泊爾的簽証?非常感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