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從北京出發經香港轉機去澳大利亞,所訂的機票可以在港停留然後再去趟澳門,最後從澳門港澳碼頭乘船到香港國際機場碼頭直接乘機出境,不知道這樣算是合法出境還是非法出境?本人有護照,簽証,機票,港澳通行証及一次香港簽注.不知到這些可否按上述計劃使用?請有經驗的朋友們給予肯定的答複或有利的協助.謝謝!
1、假如我的港澳通行証香港簽注的出境有效期至2010年3月5日,那麼我在2010年3月5日的晚上9時左右還能在深圳出境嗎?2、如果在2010年3月5日晚上還能出境,那麼我回境的時間已經超過出境有效期了,這樣會被拒絕入境嗎?3、這樣勉強的出境游其他什麼害處嗎?
請教!因需要在HK停留超過7天,已辦妥2次簽注.如何最簡便的方法可以出境再入境?機場可以嗎? 具體該如何辦理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