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月底二月初的時候需要去澳門待大約3-4周,參加個公司的活動.但是我看到澳門的簽注最多就是兩次7天,也就只有兩周.聽說持有香港的簽注也可以進入澳門,請問我是不是在辦了澳門的簽注同時也可以辦理一個三個月兩次進入香港的簽注,然後從香港再進入澳門,這樣就可以增加我在澳門的停留時間?我打算申請一個澳門三個月兩次,一個香港三個月兩次簽注.這樣先去澳門,7天後第一次進如香港,然後由香港返回澳門(免簽証),在澳門停留7天後第二次進入香港,然後由香港回澳門(免簽証),在澳門停留7天後出境去珠海,最後從珠海用澳門簽注第二次進入澳門停留7天.這樣的籌劃是不是就可以在澳門停留大約4個7天了,可行嗎?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