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次香港通行証, 用通行証香港入境,再去澳門用護照坐機去馬來西亞,再回澳門並用護照回大陸。 可行嗎? 等我回來時已超過7天了? 澳門會不會說?以後香港方面又會不會有問題?
我新辦的通行証是香港一年一次,澳門一年一次。這次自由行里面有一天是澳門的,那我從上海出發到香港應該算是用一次了,那我從香港到澳門,再從澳門回來,是不是就又算一次了,那這樣是不是我不能去澳門了?還是這個一年一次,是只只要不超過7天就可以了?
請問,在2008年7月31日以前,上海-香港-澳門-香港-上海,全程不超過7天。共需要幾次香港簽注,幾次澳門簽注?謝謝!
掏寶上有賣迪斯尼的餐飲券面值50港幣的賣45-50人民幣,加上運費就又要超過面值了。請問,去迪斯尼也想在迪斯尼吃午飯,這個餐飲券有必要買嗎?還是直接去了付港幣吃,比較劃算呢?謝謝
你說我手上帶戒指回來,那我戒指的盒子呢?是讓香港那邊給我郵寄回來嗎?那買的衣服,褲子,鞋用不用都把商標拿掉呢?另外,你說的總價格5000是指總共東西,還是說化妝品不能超過5000啊?
看到一些朋友介紹從香港回內地如果購買的物品超過5000元,那麼海關要征收20%的關稅.那是不是每個回內地的游客過海關都要開箱查看,然後根據你的購物發票向你征稅呢?又比如我買一塊幾萬元的手表帶在手上出關,他們憑什麼認定我是在香港購買的呢?
我前兩天在報紙上看到說,去香港採購像香水,化妝水,噴霧之類的東西要注意容量.超過100ML的就不能帶上飛機的啊??真的有這個規定嗎?這個規定是單單在香港國際機場執行還是所有關口都這樣的??如果真是這樣,那採購這類東西不是很不方便了嘛
各位前輩春節好!小妹第一次去香港,想問一下關于出境物品申報的問題,謝謝賜教!明天出發,要帶台筆記本電腦,一台CANON的DC(不超過5000元),一些黃金制品的首飾(總價值不超過5000元),還有一瓶50ML的CD香水,一點點臘腸,這些東西都放在行李箱里托運,請問哪些需要申報?香水如果不申報的話,離開香港的時候需要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