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証”,簽發日期為2007年12月27日,有效期至:2012年12月26日。此証上“往來港澳簽注(個人旅游G)” 出境有效期至2008年12月26日;持証人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往返次數一次。請問:如果我准備本月(12月)22日左右去香港, 是否26日前一定要返回? 還是說只要在12月26日前出發,比如12月26日到達香港,在香港逗留五天左右,2008年12月31日返回即可?這個“出境有效期至2008年12月26日”,到底是指之前到達即可還是一定要在這個日期前返回?比如我12月26日出發去香港,如果保險些,是否再花20元再去辦一個簽注? 但如果有兩個簽注,我是22日出發,入境時看到有二個簽注,會有影響嗎?
我和朋友在春節期間計劃經過香港去巴厘島,在香港需要呆幾天。請問如果沒有辦理入港簽注的情況下,持巴厘島機票可以通過香港海關入香港嗎?謝謝! (補充于2009-12-27 15:42:55)另外...我的朋友是非上海簽發的護照...不知可否無香港簽注入香港?
我的通行証是浙江簽發的。我是6月8號入港6月9號回深圳的,如果6月10日還想入香港的話這個簽注是否還能使用。如果不能使用的話改怎麼辦?在關口還能辦個簽注嗎?
我有在中國駐日大使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許可,是兩年多次入境可,那麼我可以從中國直接去澳門嗎?還是得辦其他簽証?
想明年去韓國,辦個人旅遊簽證需要什麽材料呢?拒簽率高嗎?麻煩高手指點一下! 我手裏只有新加坡的簽證,北京簽發的護照。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