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持因公往來香港澳門通行証的,來澳門讀書,簽了26天,7月3日下午從拱北進來的。簽注上是寫自赴澳之日起每次訪澳26天,我想知道這26天包括7月3日我們進來那天嗎?我的課程將在29號結束,但是如果包括7月3日的話,28號就是是第26天,我就必須要走.如果多滯留1天會有什麼後果嗎?如果我想辦理延期,該如何辦理呢?望好心人回答。
我在深圳打工,2年前在深圳購買了住房,但是沒有把戶口轉到深圳。今年爸爸媽媽來了,我准備帶他們到香港游玩,我們的戶口都是在內地的,請問如何辦理通行証和簽注?我希望能辦理長期的往來簽注,如何辦理?謝謝:)
我是湖北省咸寧市人,但湖北目前開通自由行的好像只有武漢市。請問我這種情況該如何辦理?另外不明白簽注是什麼意思?找了很多資料,不知道怎麼弄。因為本人現在在深圳,准備過年回去時辦理港澳通行証。希望各位朋友幫幫我~!~謝謝!
想問下在香港刷卡的話他們如何按匯率結算呢?刷卡有付現金合算嗎?另外一年2次的香港簽注,是不是一次7天2次總共14天,然後我的2次就作廢了,回來還要繼續辦理的話還需要等一年才能辦理嗎還是2次用過後馬上可以辦新簽注,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