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美國居住時在中國大使館簽的去香港的簽証,一年多次往返,每次停留14天,請問我這種簽証,在香港期間去澳門還用再簽証嗎?多謝
想請問大家,在網上我看到朋友寫的游記里,說飛機拖運行禮還有丟東西的現象,是這樣嗎?還請問一下,已經拖運完行禮了,在機場里買的化妝水怎麼辦,還要再拖運嗎
只看到有達人說,可能憑港澳通行証辦理DFS臨時打折卡。不知道這個是否還需要另外交納費用?如果交納費用的話,需要交多少?
現在來不及辦港澳通行證,還能用護照從珠海那邊過關進入澳門嗎?這樣對以後去其他國家的簽證還有沒有關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