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是乘火車去HK-普吉-HK-澳門-HK-火車回
D1下午到港,D1-D4住HK(4晚)
D5去普吉
D15晚上返港,D15-D16住HK(2晚)
D17-18澳門(2晚)
D19-20HK(2晚)
請問這樣進出香港和澳門是否都不需要通行証,只要護照就可以?麻煩哪位指導下,謝謝!!!
你D15到港後有7天的停留期沒錯,但你在7天內已經用護照離境香港了,而且又不是去外國,所以再次入港並不再次享有7天的過境逗留。香港的確有個7天內離境香港不回內地再次進入香港可以只用一次簽注的“附帶行程”政策,但那是針對以港澳通行証和香港簽注進入香港的內地旅客的,不是針對持護照過境的,用護照不能享有這個附帶行程政策的。
你應當這樣走,從出發一直到離開香港去澳門,都是使用護照。然後入出境澳門,以及再次入出境香港,用的是港澳通行証。等坐直通車到了內地下車了,再用護照進入內地。也就是說,你的港澳通行証上不會有這次行程的內地的出入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