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人民幣現鈔,旅客可攜帶進出境的限額均為不超過20000元。對于外幣現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當天多次往返”旅客首次攜帶出境的外幣現鈔不得超過等值5000美元,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攜帶外幣現鈔不得超過等值500美元。“短期內多次往返”旅客首次攜帶出境的外幣現鈔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十五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攜帶外幣現鈔不得超過等值1000美元。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攜帶外幣現鈔入境也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申報的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