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簽注了香港兩次,澳門一次
我于11月7日下午從深圳入境香港,想在這里呆到17號
但是我想在13號去一天澳門,上午去晚上回
因為這是在入境香港的七天內,網上說不算重新入境,還是算在七天里
但是因為我前後在香港逗留的時間超過七天,那麼我從澳門回香港的時候能不能讓邊檢算我第二次入境呢?也就是從那天里再往後七天,這樣的話我就不需要去深圳一次,再重新入境了。
謝謝。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
如果你14日前完成港澳兩地行程的話,只會用到一個港簽和一個澳簽。但因為你的全部行程超過了7天,所以會用到兩次港簽。
你從澳門回到香港的時候是13日,本來還是在7天內的,所以你從澳門到香港以後要對香港邊檢的人說要呆到17日才回內地,這樣他給你蓋的戳就是以第二個簽注來計算的。否則可能還是給你到14日。如果是那樣,你就必須在14日回深圳一趟再重新入境。萬一真的是後者,那你必須得回去,別因為還有第二次港簽就覺得還可以再逗留。真正每次逗留的時間是入境香港時,香港邊檢決定的。
如果你14日前完成港澳兩地行程的話,只會用到一個港簽和一個澳簽。但因為你的全部行程超過了7天,所以會用到兩次港簽。
你從澳門回到香港的時候是13日,本來還是在7天內的,所以你從澳門到香港以後要對香港邊檢的人說要呆到17日才回內地,這樣他給你蓋的戳就是以第二個簽注來計算的。否則可能還是給你到14日。如果是那樣,你就必須在14日回深圳一趟再重新入境。萬一真的是後者,那你必須得回去,別因為還有第二次港簽就覺得還可以再逗留。真正每次逗留的時間是入境香港時,香港邊檢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