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號上午八時正,15名穿著禮服的警務人員,包括十名配備長槍的槍隊成員、升旗手及警察銀樂隊將進行國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的升旗儀式。警察銀樂隊將于升旗禮進行期間演奏國歌。在升旗儀式完成後,警察風笛隊會演奏其它樂曲約十分鐘。
升旗儀式的程序如下:
上午7:45分 警察銀樂隊進場
上午7:50分 升旗隊進場
上午8:00正 演奏國歌及升旗
上午8:02分 升旗禮完畢,升旗隊及警察銀樂隊離場
上午8:03分 警察風笛隊進場及演奏樂曲約十分鐘3
上午8:13分 警察風笛隊離場
于七月一日特區成立紀念日和十月一日國慶日,升旗禮將另有特別安排。
在其余日子,升旗儀式由上午7:50-8:03,升旗儀式則由五名穿著工作服的警務人員進行,屆時現場將有擴音系統播放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