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聽別人介紹,用護照過境澳門滯留,第一次14天,第二次7天.用完後隔1個月,又可以重複使用,是這樣嗎?會有問題嗎?(當然這不是很正規的方法,只是找了空子)
2) 申請辦一年或半年多次往返簽,需要什麼手續,怎麼申請?
不好意思,有勞專家了!!!!謝謝
1.首先通行証的港澳簽注都簽雙簽,就是兩次香港,兩次澳門的簽注,先把兩次的澳門簽注用完後再用香港簽注經香港過澳門
2.第二個香港簽注用之前把護照拿去旅行社簽個馬來西亞簽証,才一百多塊,最後一次經香港從澳門出來再進就用護照,第一次可以逗留14天,第二次7天,這21天內把通行証寄回當地有足夠的時間再次簽港澳簽注了吧.等通行証拿到手的時候再用通行証用第一種方法進,以此類推可以循環使用
3.但前提是護照7天用完後一定要間隔一個月再可以進,通行証四個簽注是28天,出關怎麼也得呆個兩天三天的吧,方法百分之百可行,護照也不會有不良記錄.
如果你還是看不明白的話可以打電話給我詳細和你解釋,13232206888,楊生
但用完後隔1個月,又可以重複使用的機會不大, 個人認為第3天最多只有3天左右, 再用就1天, 然後...
2. 你去澳門幹什麼? 商務, 探親? 旅遊的話沒可能是1年多次的, 每次最多2個簽証, 完了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