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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eTrip> 問答中心>香港簽證>持有港澳通行証香港旅游兩次簽注,問如果連續呆在香港,實際可以呆14天還是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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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港澳通行証香港旅游兩次簽注,問如果連續呆在香港,實際可以呆14天還是13天?

請問,有一年兩次有效簽注的,因為每次只能呆在香港7天,那麼,如果想連續在港住即把兩次簽注連續使用,再次通關的那一天,是重複計算還是另起一天計算?也就是說,實際停留時間是14天還是13天?

因為我下周一要短期到港工作在香港呆14天(7日到20日),我的簽注沒有問題。但我家的人想同去同回,拿的是兩次有效的旅游簽注,這樣就出現上述問題:如果再次通關的那一天是第一次滿7天,而第二次的第一天也算在這一天,實際不是等于只能在香港呆13天嗎?怎樣操作才能實際呆14天?特此請教,謝謝

全部回答(2)

  • 胖墩r发表于2008-04-03 10:02:00
    到港翌日起計七天。
  • dacapo发表于2008-04-03 08:53:00
    逗留時間是按照你入境後第二天算起的,比如你1號入境,2開始計算逗留天數,也就是說你有2,3,4,5,6,7,8這樣7天,然後你8號必須出境,然後你馬上又入境,于是第二天開始計算你的逗留天數,即9,10,11,12,13,14,15這樣7天,15號必須出境,你事實上是呆足14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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