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網上各人有各人的說法.我把香港出入境事務處的網頁上的關于內地居民因私訪港的附屬行程這段http://www.immd.gov.hk/zhtml/hkvisas_9.htm#individual_visits
理解應該可以的,可是有些網友說理解錯誤,說去澳門可以不需要簽注,但從澳門回香港,還需要簽注.
也就是說要辦兩次香港簽注.弄得我一頭霧水,也不知道誰是對誰是錯的.請問有沒有去過或有過這個經歷.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到澳門的時候澳門邊檢人員會把你的簽注允許逗留時間(7天)減去你已經在香港逗留的時間,給你在澳門逗留的時間。如果再回香港,香港邊檢就把你已經用掉的天數再減去,給你剩余在香港的時間。比方說,你入境香港(可以逗留七天),在香港玩了三天,然後去澳門,那麼澳門邊檢就允許你在澳門逗留四天。但你沒在澳門玩那麼多天,只呆了兩天就回香港了,那麼香港邊檢就給你7-3-2=2天,你在香港還可以繼續逗留兩天。但是這中間不能回內地,如果回內地就算完成一次簽注的使用,不管你在港澳呆了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