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電酒店,酒店說訂房的時候是說明信用卡作保入住,所以即使我沒有去住也要收房錢。
我是第一次訂香港酒店,不知道他們有這樣的規定,但是當時訂房時前台也只是說因為那時有展會,人比較多,需要卡號作保,並沒有向我說明如果不入住或者不取消也會扣房錢,我真的沒有聯想到那麼遠。
所以我沒有打電話去取消預定,但酒店後來也一直沒有打電話確認我是否入住。而且我也沒有去check in。
想請教各位高手,我是否有可能和酒店申請退還這筆錢呢?我應該怎樣做?以什麼樣的理由呢?
畢竟也是那麼一大筆錢,而且也等于沒有享受到這筆支出,想想真的很心痛啊~~~555~~~
盼大家支招,先謝謝各位了!!
1、為何需要提供信用卡擔保,以前預訂時都不需要?
因為在房間緊張時,為了減少noshow(未入住),保証客人的正常入住,需要提供信用卡擔保,如果客人未按預訂入住,攜程將扣除全部或部分房費。一般需要提供擔保的情況有:
a. 旅游旺季或熱點景區;
b.會展或國定假日期間的酒店;
c. 保留時間超過酒店限制等情況。
2、我提供信用卡擔保後,過最晚時限取消或修改,會產生什麼後果?
1、提供信用卡擔保後,根據酒店不同情況,都有不同的最晚取消時間,會員如行程有變必須在最晚取消時間前通知攜程取消;
2、超過最晚取消時間取消或noshow,按國際慣例酒店將有權扣除相應的房費;
3、如預訂3間,實際入住2間,酒店同樣可以扣除未入住的1間夜房費;
4、電話預訂時,預訂員會告之客人最晚取消時間;網上預訂時,頁面會顯示並提醒最晚取消時間。
我沒訂過香港酒店,他說一定要賬號,我就給了,想是不是和大陸要身份証號是差不多的意思。
而且我不知道香港酒店是不是有這樣的行規,預定後如果沒有入住,會電話確認之類,或者在訂房時他必需事先說明不如住會扣款之類?
他只是要了賬號,沒說別的什麼,我也就沒有多想其他的。我以為不去check in或者沒有電話確認他就算自動作廢。
真的是不知道~~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