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27日拘捕了一名非法在香港水域內捕魚的內地漁民。
據悉,一艘非本地漁船當日在娥眉洲西面水域以浸籠捕魚。在水警的協助下,漁護署人員拘捕船上一名45歲內地漁民。該名男子被控非法在香港水域捕魚,3月2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2012年漁業保護(修訂)條例》,任何人不得在香港水域內使用或借助任何船隻從事捕魚活動,除非該船隻 是已登記船隻;或該人是根據並按照有效的研究捕魚許可證而從事捕魚活動;或使用或借助非漁船類別船隻或本地船隻進行獲許可的捕魚活動。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 10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