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香港限奶令傳來新消息。據香港新聞網報道,2-3歲兒童奶粉及老年奶粉也將受限,另外,有媒體曝光藥房采取快遞奶粉出香港的營銷。對此香港方面表示只要合法運輸的商業活動都不會阻止。又指限奶令的唯一目的就是確保香港本地嬰幼兒配方奶粉的穩定供應。
2-3歲嬰幼兒及老年奶粉也受限 標有1歲以下兒童不適宜食用的成人奶粉(即2-3歲嬰幼兒可食用的子母奶甚至某些老年人奶粉)是否應在“限奶令”的規管之列?港府的說法是應屬 于受規管之列,現行或修訂后的“配方粉”定義也涵蓋了相關的子母奶及老年奶,但日前多位議員認為這偏離了立法原意,對此提出了批評。 《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涵蓋的范圍是否太寬了?昨日面對記者的提問,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留意到有討論關注配方粉適 用年齡的問題,希望大家能明白一點,很多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若不介意,其實成年人也可以食用,但相反卻不可以,即很多適合成年人食用的卻未必適合小朋友食用,因此若不設相關的限制,可能未必能達到港府的目標。 高永文表示,知道部分供成年人食用的奶粉,由于也包括在適合嬰幼兒食用的范圍內,可能會使相關人士受到影響,但現時有每人可攜帶兩罐配方粉出境的安排,主要是方便自用人士仍可以購得奶粉,在這情況下已取得平衡。 盡量讓配方粉定義清晰以方便前線人員 香港“限奶令”出臺后出現了12宗攜帶奶米粉出境被錯誤扣查的個案,源于有關條例對“配方粉”定義不清及部門溝通問題,導致海關前線執法人員錯誤執法,最后要由食物及衛生局澄清奶米粉并不受《修訂規例》所規管。 目前港府已經提出了新版的“配方粉”定義,昨日在回答會否擔心海關人員再出錯的問題時,高永文表示,市面上的奶粉有很多不同的牌子及型號,而適 合食用年齡的范圍也很寬,港府會盡量令配方粉的定義更清晰,令指引更清晰,希望能提供更好的支持給前線執法人員,盡量減低犯錯的機會。 高永文昨日表示,公眾對修訂有不同意見,每次所提出的意見也不盡相同,希望大家明白,此次最主要的修訂是移除“看似是”的字眼,加強了客觀性,因為有些人認為單靠表面看存有主觀性,此次采用標簽及包裝等一些較客觀的標準,相信有部分人士認為已有改善。 高永文表示,最重要的宗旨是確保香港本地父母能為嬰幼兒購得足夠的奶粉,暫時這是唯一的方法,能控制透過水貨途徑運離香港的奶粉數量,確保本地嬰幼兒配方粉的市場穩定。 近日有港媒報道,發現有香港藥房稱可為內地游客提供上門送奶粉的速遞服務,旅客在香港只需落單付訂金,最快一星期便可在內地住址收到奶粉,但每次至少需要購買4罐,并額外付每罐200元運費。 高永文昨日表示,留意到相關的報道,現時有各種合法的途徑把貨品運離香港,只要是從合法途徑將貨物運離香港,譬如每人限帶兩罐嬰幼兒配方粉出 境,使用什么方法不是問題,只要符合法例即可。法例也容許一些正式經銷商,從事進出口,即進口奶粉然后再出口的商業活動,可透過許可證制度進行。 配方粉新定義 「配方粉」建議新定義全文:配方粉(powered formula)指任何符合以下說明的粉狀物質:在顧及產品描述和使用指示(如適用)及任何其他有關情況下,該物質是擬供或宣稱是供未滿36個月的任何年 齡人士,作為奶粉或大豆配方粉,以液體形態食用,以滿足其營養需要(即使該物質亦宣稱是適合36個月以上的任何年齡人士食用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