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往事】日前有學者建議澳門觀光社和導遊可推敲不接團費太低的觀光團,根絕澳門不劃定規矩市場競爭。有澳門旅遊業者以為,澳門是自在經濟社會,在市場競爭下“有時不接都不可”,反之以為保證澳門旅遊幹事素質,確保沒有搭客贊揚才最重要。建議有關單元可互訂交換定見。另有導遊以為,低價團亦要保證導遊有根基支出,建議每個觀光團設有最低薪酬,有助增添導遊與搭客之間的抵觸;額外增加的花費則當“打賞”。 有旅遊業者泄漏顯示,澳門是自在經濟社會,難以用律例劃定每個觀光團的本錢價錢,亦難以控制觀光社接下低於本錢的旅遊團作兜攬,坦言低價團已在市場上存在多年,亦難以短時候內根絕。再者,攻擊低價觀光團除觸及觀光社,還牽動周邊經濟如酒店、批發、餐飲等,加上邊疆組團社年夜多是低價觀光團,增加本澳觀光社之間的競爭,坦言“有時唔接都唔得”。故以為重點是保證旅遊幹事素質,確保沒有搭客贊揚。建議有關單元如旅遊局、觀光社、導遊等增強溝通,找出合適的處理行動措施。 有導遊泄漏顯示,澳門與噴香港的旅遊形式分歧,訪澳觀光團較少出現強迫搭客購物,但由於團費較低,觀光社普通會建議導遊增加旅遊行程,彌補缺乏的團費,故導遊多會建議搭客自費遊。但強調增加行程前,會向搭客說清晰多收費用的用處,如車資、油費、導遊加班費等,並取得搭客簽名贊同才會增加行程。 他指,倘增加三個景點行程,每位搭客需求收取100-120元額外費用;若傍邊有團友不情願列入,導遊會與搭客簽名議定,並放置到餐廳守候或到文娛場消遣等,甚少產生遺留搭客的景遇。額外多收的費用,年夜多一半歸觀光社,另外一半則由導遊、司機、領隊均勻分賬。 設導遊根基最低支出 再者,年夜部分邊疆團客都是半天或一天的行程,坦言“碰著不友善的搭客都只是半天,亦無需起火”。加上觀光社沒有強迫導遊必定要“交數”,導遊普通“做到就做”,甚少出現強迫或辱駡搭客的事宜,以為澳門旅遊狀態較溫順。 不外,固然增加行程與否,須先徵得搭客贊同,但亦有部分搭客贊同增加行程後“反口”,請求導遊“退錢”。一旦產生旅遊糾葛,年夜多歸責於導遊身上。他以為導遊完善職業保證,建議觀光社仿傚個體觀光社的做法,每團少於15人的觀光團支付約500元的薪酬,逾越15人的觀光團則額外每名搭客多支付20元小費;以為低價團亦要保證導遊有根基支出,有助增添導遊與搭客之間的抵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