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13日講授概略,指新政策將惠及幾近一切在深任務的近400萬非廣東籍人士,而對在深居住非廣東籍但已過退休歲數人士和學齡兒童的赴港手續簡化,或能夠從明年最早放寬。 公安局人員引見,凡持有1年以上的深圳市長時候居住證,屬於深圳市各級政府的聘請人員或國有、平易近營、中外合夥、外資企業從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業主,戶籍所在地屬於按需申領護照區域的非廣東籍深圳居平易近,可以每個季度請求處理1次“3個月1次”或“1年1次”的小我遊簽註,每次在噴香港逗留不逾越7天。 警方任務人員泄漏顯示,今朝固然放寬了居深非廣東戶籍居平易近赴港的條件限制,但對赴港者的“其它”條件並沒有放寬。所謂“其它”條件,是指已掛號立案的國家任務人員和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區域人員的請求。 任務人員又指,放寬赴港遊請求後,警方會增強外調外調防止造孽分子借此出境,對一些在噴香港有打黑工等遵法行動並被掛號在案者,警方或將謝絕為其處理赴港簽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