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的資產在噴香港來講,算不上是超級富豪,不外由於名人效應,她延續十年的遺產爭取案在噴香港所激起的關註也絲毫不減色於那些超級富豪,而且更令人痛心與唏噓。 梅艷芳自2003年因病離世後,梅媽覃美金與長子梅啟明就一向在想盡行動措施拿走她的悉數遺產。她在作古前27天,因愁悶母親會將遺產花光,因而訂立遺言,將自己的兩套房產贈予石友劉培基,並成立信任基金管理余下遺產,每個月撥出12萬元港幣,給母親做家用,加上有仆人、司機,生活生計完全可以牽腸掛肚。但是梅媽卻要攬著遊手好閑的兒子梅啟明一家老小,令每個月的生活生計費所剩無幾。 2004年,覃美金向噴香港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定該遺言有效,但一向未如願。覃美金屢次為梅艷芳遺產提出訴訟,結果都判敗訴,但她不摒棄,一向與其長子梅啟明為爭取遺產賡續打訟事,並由遺產支付訴訟費及律師費,導致梅艷芳遺產賡續被耗費。2012年,欠下年夜筆律師費的覃美金被法院頒令破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