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新控煙法》明年一月一日實行,為了讓粵、港、澳三地觀光社代表及業界認識有關《新控煙法》內容並將有關訊息傳遞給來澳搭客,控煙辦代表應澳門專業導遊協會約請,早前到珠海列席粵、港、澳第三屆旅遊導遊專業會議,向三地業界詳細講授《新控煙法》的劃定。 控煙辦代表在會上,引見了“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的內容,包含:失效日期,新的禁煙所在,罰則和場所管理者的相幹職責等。個中《新控煙法》劃定的“室內場所”是指設有上蓋並以牆壁、圍牆或其他外面圍成且設有開口處的全部空間,各開口處的面積之和小於有關場所各外外面積之和的一半;同時又向粵、港、澳三地觀光社代表及業界,詳細羅列《新控煙法》的禁煙局限包含設有上蓋的個人客運車輛總站、個人客運車輛候車亭、碼頭、機場(禁區內指定吸煙室除外)、百貨公司、商場、餐飲場所、公共交通對象內、升降機、扶手電梯、行人天橋、地道、屬公共部分管理的公園、花園及綠化區、泳灘、泳池行動措施等等;《新控煙法》又劃定在禁煙所在吸煙,遵法者最高罰款六百澳門元。假若有搭客遵法被罰款又沒有在指按克日內繳交,將影響其再度出境,直至完成繳交罰款為止。 控煙辦代表又引見了禁煙場所管理人的職責,重要必須實行兩項義務,包含應在管轄的場所(例如觀光社、旅遊巴士)張貼經行政律例核準的禁煙符號,標明遵法吸煙者可被科處的最高罰款金額;倘沒有張貼者,可被罰款一萬元至十萬澳門元。其次,見到背例吸煙者應請求其停止吸煙並將煙弄熄,同時建議一切禁煙場所管理者和員工應自動移除一切煙灰缸及燃燒用具。 控煙辦代表重申,如發明有人在禁煙所在吸煙,禁煙場所管理人及員工應抱持禮貌及僵持的立場,勸喻吸煙者停止吸煙。若屢勸有效,可理會呼喚衛生局或警察政府;如出現威逼、暴力或破壞公衆次序等景遇,應即理會呼喚警察政府。構建無煙社會是一項長時候且須持之以恆的任務,需求粵、港、澳三地觀光社代表、業界和來澳搭客對控煙任務的合營及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