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團第二日行程滿是購物,首站是珠寶店,團員延遲離開商號不會被阻撓,但旅遊巴在抵店後便駛走,店外一度站立了多個團的近百名旅客。 噴香港導遊“阿珍”罵旅客事宜雖年夜致曩昔,但便宜購物團仍未絕,記者在剛曩昔的十一黃金周在深圳列入便宜噴香港團,雖未遇上導遊強迫購物,仍發明觀光社有3種引誘,包含報團時不派不雅觀光行程表、臨時加插購物點、沒收團員的“港澳通行證”以防團員離隊等。 據認識,導遊臨時加插購物點或無跟足行程,能夠已背規。噴香港旅遊業議會關註此景象,會跟進徹查,另正研討以守則制止觀光社沒收團員證件,又推敲制定不雅觀光與購物合適的比例時候。 記者在深圳以860元人平易近幣(998港元),列入10月3日動身來港的4天團。觀光社雖與記者簽署旅遊團合同,但材料復雜,也沒有附上詳細景點行程單張,人員只行動泄漏顯示,兩天跟團,兩天自在活動。記者於10月3日抵港後,才獲噴香港迎接觀光社派刊行程表,團員才首次得知在港行程。 抵港後才知詳細行程 抵港首天,主如果不雅觀光,包含遊灣仔會展、淺水灣、陸地公園及夜遊維港,導遊也將放置在第二天的黃年夜仙祠行程,調動到第一天,但逗留時候只得10分鐘,較行程所寫的30分鐘少,而本來放置在第二天參不雅觀的星光年夜道,終究沒有到訪,但導遊首天臨時加插了內行程表以外的寧靖山不雅觀光。 不跟團購物另收費 首天行程差不多竣事,觀光團換上另外一名余姓女導遊,她擔任明天購物行程。她跟團員泄漏顯示﹕“選擇跟我們走,上了我們車,必須跟我們走(購物),事理人人都懂。你了解我、我了解,人人就ok了。”她說,若不跟團光顧劃定商鋪,經旅客、領隊、導遊3人簽字後,行程表將被傳至邊疆的組團社,將由邊疆的觀光社出頭簽字,以其他價錢措置責罰。同時候,深圳領隊即收起全團29名團員的“港澳通行證件”,直至明天算夜部分購物行程完成才發回,有業界註釋,這是防止團員離開,不跟隨購物。 現實上,記者在噴香港獲發的行程表中說起一點﹕“抵港後離團者,組團社需補差價按NO SHOPPING收費”,令人質疑是變相背規收取離團費。 按行程表,第二日團員本來會到4個購物點,但10月4日在遊完4個購物點後,余姓導遊稱因團員購物金額缺乏,要臨時加插到朱古力店及鐘表店購物,終究兩天跟團行程中,購物時候比不雅觀光還要多30分鐘。 記者仔細檢查行程表,正本另有兩個引誘招數,其一是行程表上雖只要4個購物點,但表下又另加批註,指港段購物點尚包含導遊臨時加插的兩個購物點;兩天團固然有兩名導遊,但行程上卻只得余姓女導遊的名字,領隊名字也欠奉。 旅議會將查有否背規 旅議座說話人答復時泄漏顯示會跟進徹查傍邊是否是有背規,也會向深圳方面認識。按專責小組本日向港府提交的新建議,若導遊臨時加插購物點或無跟足行程,觀光社與導遊均會被記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