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澳門精深同鄉會會長黃某被人醉酒駕車撞倒,不治身亡。近日,經精深法院多方起勁,肇事者何某與黃某家屬殺青刑事息爭,何某賠償對方50萬元,法院依法從輕判處何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今年3月27日,何某酒後駕車在精深區荷城街道將黃某(澳門公平易近)撞倒,導致黃某受傷急救有效滅亡。生事後,何某駕車逃逸,後於當晚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交警部分認定,何某承當此事宜悉數義務。公訴機關提起公訴後,黃某的妻子、兒女(均為澳門公平易近)向精深法院提起刑事附帶平易近事訴訟,請求何某等人賠償各項喪失蹤132余萬元。 被害人黃某生前是澳門精深同鄉會會長、佛山市精深海內聯誼會會長,主審法官掌控有關景遇後,遂組織原原告雙方停止“刑事息爭”。原告起先沒法諒解原告人的錯誤,在承行動措施官的多番註釋下,加上原告人何某庭審時當庭向原告賠禮道歉,經過一段時候的推敲,原告方終究贊同與原告息爭。經過協商,雙方簽署了息爭和談書,何某一次性賠償50萬元給黃某家屬。法院最後對何某從輕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