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妻子餅”著名的噴香港恆噴香老餅家除墮入欠薪風浪及股東內訌訟事,其位於元朗年夜馬路的總店,亦被年夜業主收樓。被業主興訟追討248萬元(港幣,下同)欠租的恆噴香,固然已還清欠款,但由於業主僵持收樓,高院聆案官命令恆噴香遷出總店,並要向業主賠償租金喪失蹤及支付有關訟費。 噴香港《明報》報導,有關物業今朝的業主,是由老牌手套商人詹氏家族成員持有的利銘無限公司。利銘曾指出,租戶恆噴香老餅家無限公司於2008年9月起承租元朗年夜馬路64號全幢,月租16萬元,但自2010年4月起恆噴香已最早欠租,業主屢次追租不果,截至客歲8月為止,恆噴香欠租達248萬元。 現實上,有關物業原業主為恆噴香,但恆噴香於08年以總店作抵押,向利銘無限公司借入存款,但存款和談則以股分讓渡構成停止。 原為自置 賣予利銘 憑證土地註冊處材料,利銘於08年6月與恆噴香合記投資無限公司(部分董事與恆噴香老餅家無限公司溝通)殺青股分讓渡和談,買方利銘贊同以3000萬元連同上述租約購入總店,租約為期08年7月19日至客歲7月18日為止;利銘則於租約期滿當日,以讓渡公司股分體式格局支付上述價值,即恆噴香合記以合供4023萬元(包含3000萬元價值及1230萬商譽和其他費用)購入利銘股分,並須在客歲9月18日前全數支付。 利銘昨以恆噴香老餅家欠租為由,向聆案官請求以簡略單純法式獲獲勝訴判決,請求沒收總店。但恆噴香老餅家否決,指雙方客歲仍就上述和談興訟,若恆噴香勝訴,便可取回總店。 和談倘欠租2月 失蹤贖回權 在該訴訟中,恆噴香合記興訟指利銘背背上述股分讓渡和談,將總店以5000萬元售予另外一名買家浩悅無限公司。不外,土地註冊處材料顯示上述生意已被撤消。 但利銘一方反指,憑證股分讓渡和談,假設恆噴香老餅家連續欠租2個月,便喪失蹤贖回總店的權利,而恆噴香老餅家自客歲4月起最早,已拖欠248萬元租金。聆案官聽罷雙方陳辭後,裁定利銘勝訴,並命令恆噴香老餅家將元朗總店於日內交吉。 案中物業為恆噴香老餅家沿用逾30年的總店,而詹氏為老牌手套製造商人,旗下噴香港詹氏無限公司重要臨蓐滑雪手套和工業皮手套等,家族亦活潑於投資物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