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期:2010年3月6日至4月18日 想成為星際百萬贏家!於文娛場文娛桌或角子機耍樂並贏得指定投註組合或於推行克日內積累滿指定會員積分,便可取得抽獎券乙張列入逢星期6、日下午三時、五時及七時之年夜抽獎,成為榮幸兒便可進入黃金屋爭分奪秒贏取雄厚獎金! 列入行動措施: 1. 一切星際玩家都可列入。 2. 『爭分奪秒贏百萬』賞推行活動之列入者均贊同接收此參賽條目及細則的束縛。 3. 推行期內,於賭枱或角子機耍樂之主人均有時機取得『爭分奪秒贏百萬』抽獎券乙張。指定派發時限為逢星期六及星期日每天上午10時至下午6時50分。 4. 積分積累克日為逢星期五早上6時至星期日下午6時50分,會員可以3,000積分換領抽獎券乙張,逐日限換10張。 5. 抽獎將於推行期內逢星期六及星期日下午3時、5時及7時在星際1樓文娛場舉行。每次抽獎將會抽出5位得獎者。得獎者必須於3分鐘內到抽獎台掛號。得獎者領獎時須出示附有相片之有用身份證明文件及會員卡作身份核對。 6. 未能出現之得獎者將被作廢中獎資格其實不能取得任何獎項。其獎項將會最多停止一次補抽,若補抽之得獎者榮幸兒經補抽後仍未能於時候內出現,該獎項將會被作廢。 7. 五位被抽獎之榮幸兒每人可獲30秒之時候進入萬元利是金錢屋內參與『爭分奪秒贏百萬』遊戲。每位榮幸兒可於金錢屋支付之最高獎金為港幣HK$10,000 8. 遊戲竣事時,勝出者將遵照限時內所取得之金額實時取得分歧價值之現金獎。 9. 列入者必須在抽獎舉行前5分鐘自行將抽獎券投入位於1樓文娛場之抽獎箱內。 10. 列入者於每個抽獎時段內只限中獎一次,但可於多個抽獎時段內裏獎。 11. 一切未中獎之抽獎劵將會積累至下一場抽獎。於最後一場之抽獎後,所缺乏下之抽獎券將會被取消。 其它條目及細則: 12. 星際管理層保存點竄此活動時候表的終究權利,不必事前告訴。 13. 列入者必須贊同及準予在無償的條件下將其姓名及肖像用於推行活動。 14. 星際管理層保存隨時終止、修訂及更改活動中任何條目之一切權利。 15. 若本條目之劃定規矩及內容存有差別, 則一切以中文版本之條目及細則為尺度。 16. 在活動中有任何爭議中, 星際管理層具有全權及唯一的權利詮釋一切劃定規矩。 17. 若背背活動之劃定, 列入者將會喪失蹤其得獎資格。 18. 是項活動的列入者贊同遵照由星際所刊登及點竄的條目及細則,和接收任何星際所作的終究決意。此推行活動制止未滿十八歲之人仕、星際酒店及文娛場之一切員工及其直系家屬列入。“直系家屬”包含員工之怙恃、妃耦、兄弟姊妹和兒女。參與是項活動之一切列入者自動授權予星際文娛場打印、刊登、轉播或於其它媒體宣布其姓名、聲響或肖像的權利。此項活動之列入者必須接收及贊同上述一切條目, 和聲明已年滿18歲而並不是本公司之員工或員工之直系家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