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電子護照與以往有分歧
原有護照若何才幹換電子護照
全國今起啟用電子淺顯護照 收支境將可自助通關
1、指紋收集
依照劃定,十六周歲以上的公平易近請求電子淺顯護照,均應當現場收集請求人的指紋信息。不滿十六周歲的公平易近請求電子淺顯護照,監護人贊同供應請求人指紋信息的,可以現場收集。請求人因手指條件等緣由沒法收集指紋信息的,不影響電子淺顯護照的申辦和收支境邊防搜檢。
收集法式:
記者在省收支境管理局的辦證窗口看到,指紋收集將由收集、核驗的2個窗口的2台機械操作完成,收集指紋的進程全程有攝像頭監控。
依照收集流程,收集指紋將依照先右手、後左手的遞次輪番停止,每只手各收集1枚指紋。手指優先遞次為:拇指、食指、中指、環指和小指。當有用的指紋信息缺乏2枚時,應當按指位優先凹凸提取不足數目的指紋圖象。
另外,針對請求人因指紋缺失蹤、破壞沒法抑制指紋的,可以不收集指紋信息。
2、現場簽名
請求處理電子淺顯護照另外一個分歧是請求人簽名由正本在護照下面簽名改在請求表上簽名。依照劃定,公平易近請求電子淺顯護照,應當在處理人員眼前就地簽名,以便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機構將請求人簽名信息掃描至電子淺顯護照材料頁。學齡前兒童等不具有簽名才能的請求人可以不簽名。
請求需求供應這些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和填寫完全的《中國公平易遠因私出國(境)請求表》;
2.居平易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平易近身份證支付、換領、補領時期,可以提交臨時居平易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平易近,應當由其監護人隨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贊同出境的定見、監護人的居平易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任務人員應當依照有關劃定,提交自己所屬任務單元或下級主管單元依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贊同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平易近政府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收支境管理機構核準,請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現役軍人請求電子淺顯護照,依看管理權限實行報批手續後,由自己向所屬軍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平易近政府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機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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