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遇的產生地就在東薈城的out lets的二樓CLUB 21(就是照片上的這家店),這家雇主如果賣A/X CK DKNY 的折扣商品。剛到噴香港時就在這家店買了條CK的皮帶,等第四天要回北京的時辰我先把行李在噴香港站托運了,就又離開了這家店,由因而周末的緣由,這家又上了很多新貨,我就在店內挑了4件器械,個中有一個DKNY的包。挑完後就拿著器械去交款,收款員用電腦打完條碼後,告知我若幹錢,我就按她說的交了錢,其他的一小我把我買的器械放在一個袋子裏就交給了我,我提著袋子出來找在外面等我的同夥,這時候正好我的同夥不在,我就在外面等他,等一會不見他來,我就自己翻開提袋想看看買的器械和收條,一翻發明怎樣沒有收條呀,我想我剛從店內出來收條不會丟的呀,就提著袋子找到收款員,問她:怎樣沒給我收條呀,她說你看看袋子,我說我翻了沒有呀,這時候收款員從她的收款抽屜裏才拿出了折了一個折的收條,她看了一眼收條後問我:你買了幾件?我說:四件呀。他立時說:對不起,給你打錯了,我搶過收條一看,他把我買的包打成了2個,也就是說我買了一個包她收了我2個包的錢!!!!!!這時候她說對不起我立時給你退錢,我就懷著朝氣的神色等她退我錢,看她在電腦上改了一下,退了我500多元,我拿著錢感受怎樣照樣紕謬,這時候我拿過收款台上的較勁爭辯器自己算起來,算後我對他說,你退的錢紕謬!這時候,她答復是嗎?等等我再給你算算,就在這時候在我前面有個年夜陸的男士和他的妻子買了或許10多件的衣服,她就給這位男士收錢,等收完了,我看那位男士仿佛是要趕飛機,提著包就沖出了這家店,這時候這位收款員才又在電腦上打了一會,說:對不起是紕謬,還要退您100多元。這時候我強壓著火,拿回錢,正這時候我的同夥也回來了,問我怎樣了。我就把經過和他說了,他說去告她,我想既然錢找回來了就算了,也沒多說就出了這家店。
出來後我想,適才買了10多件的那位,是否是也被她多收了????這可保禁絕!!!!
在回來的飛機上我想了想,她能夠不止一次這麽幹了,首先我交的是現金,她成心不給我收條,等我走後,他只需重新改了票據,錢便可以到她的手裏,其他,她看我是年夜陸的一個男士能夠會很大意,不會看收條!,所以就給了她無隙可乘。假設我的同夥其時在外面等我,我也就不會再看買的器械,也就不知道她沒給我收條,也就不知道她多收了我一個包的錢!!!在此寫出來,想提示去噴香港購物的同夥,特別是付現金買器械時必定要算好再交錢而且必定要收條!不給那些想坑年夜陸同胞的人無隙可乘。告知他們我們也不是好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