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前日細則性經過進程《標準進入文娛場內任務及博彩的條件》法案,等特首簽署後將於11月1日正式失效。今朝每年約有1億人次搭客經珠海赴澳門,帶首次赴澳的同夥去豪華氣度的賭場走走,開開眼界,也是許多珠海市平易近必選的旅遊項目。但市平易近萬萬留意:未滿21歲者禁入,背背者罰款1000-10000元。 要被罰款的包含以下人士:未滿21歲,在賭場內被警察請求出示身份證而謝絕者;背背榮幸博彩劃定規矩的人;在文娛場滋事的人;顯著處於醉酒或受福壽膏影響的人;攜帶火器、爆炸裝配或爆炸物的人;攜帶用於錄相或錄音儀器又未經博彩企業贊同的人;未成年人或以司法制止的法定代理人身份隨同被代理人進入文娛場;未經博彩企業答應在文娛場內出售或意圖出售產業或幹事,又或停止任何產業或幹事的生意營業等。 除上述責罰外,法律人員可制止遵法者進入一家或多家賭場,為期最短6個月、最長2年,這是一種附加責罰。對不接收警方解散令離場者,重則將以背令罪判刑。按澳門刑法典的冒犯背令罪,最高可判處1年徒刑或120日罰金(按其逐日薪金支出肯定罰金數目);背令罪減輕,責罰則翻一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