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拎塑料袋出去背LV回來
拎著塑料袋出國,背個LV回來。不是要征稅嗎?索性出國的時辰隨身拎包都省了,直接把錢啊、卡啊都塞進塑料袋裏,到了國外買下心儀已久的LV,直接將標牌一剪背身上,背在身上的包,回國的時辰海關不查了吧?
點評:這個做法聽起來很具操作性,而且對那些在國外買年夜牌真正出於自用目標的人來講,更是顯得很適用。可百密一疏啊,您別忘了,依照劃定,假設您背著LV出國的時辰就得自動申報。總不能出境的時辰就拿著塑料袋申報說,這是我的LV吧。假設不能供應申報證明,又不能供應在國際購買的憑證,回國的時辰被海關“逮著”了還得一分不差的把稅給交咯。
用假名牌換真年夜牌
塑料袋換LV風險太年夜,來個靠得住點的,假名牌換真年夜牌。固然,這個體式格局依然針對自用人群。出國前就相中了PRADA的年夜衣,LV的包包,先整套A貨充“行頭”,出境前亮光正年夜的自動申報:看好咯,這可都是我在國際購買的年夜牌啊。到了國外直奔專櫃,把念念不忘的正品捧入懷中。回國過海關的時辰,雄赳赳雄赳赳,遞上申報表,一出完善的“移花接木”就此閉幕。
點評:這個做法聽起來比塑料袋換LV要靠得住一些,可兄弟姐妹們,這“投資”也比塑料袋年夜了去了,精雕細刻的假名牌咱申報的時辰也沒勇氣、沒膽子遞給海關人員,就算鼓足勇氣遞了曩昔,別忘了,海關有項天性性能是緝私打假,這能逃過人家的“火眼金睛”嗎?
得花點血本整套精仿的A貨吧,最少人多雜沓的時辰也隨便馬虎蒙混過關,可這價錢也不便宜啊,乃至都能遇上稅錢了。更要命的是,終究回國的時辰要想把正品帶回來,那可得先把偽品扔了才行,現實魚和熊掌不能兼得啊。
經過進程郵寄“曲線避稅”
隨身攜帶“不隨便馬虎”,能否收受接收“曲線政策”,把買好的器械從國外寄往國際呢?另外,據認識,應征出口稅稅額在人平易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避免征,那麽可弗成以多郵寄幾樣器械分攤稅費呢?這是很多網友打的如意算盤。
點評:現在,郵寄渠道也在“嚴打”。據悉,為了增強對海內代購行動的監管,憑證海關總署的告訴布告,9月1日起,小我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出口稅,但應征出口稅稅額在人平易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避免征。小我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區域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平易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區域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平易近幣。應征出口稅稅額在人平易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避免征,那麽這個稅額若何較勁爭辯呢?其實很復雜,出口稅額=完稅價錢*稅率。以服裝網www.vhao.net為例,假設要從國外郵寄出境一件上衣和一條褲子,那麽稅額就為:(300+200)*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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