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對以下商品履行全額征稅驗放:
電視機、攝像機、錄相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攝影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較勁爭辯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零碎、傳真機、電子較勁爭辯器、打字機及文字措置責罰機、家具、燈具、餐料,包括手機、ipad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罕見物品。
屬意:對短時間內屢次收支境的搭客(15天內進境逾越1次)和邊疆區域居平易近,海關按劃定只放行其旅途必須品,不依照上述尺度履行。
噴香港進出境攜帶物品
世界列國的海關及出口條例互異部分國家和區域對出口的食品有較嚴厲的劃定,如要購買特點食品,事前必定要認識海關的條例。
憑證我國收支境考驗檢疫有關律例劃定,人血及其成品等生物成品、食品、動植物產物、舊衣服、土壤、水果等都不能攜帶出境,有的準予帶入但必須申報檢疫。由於在沒有任何檢疫的景遇下,隨便將這些特產帶入國際,也為境外風險性益蟲出境供應了時機,特殊是水果,一旦讓風險性病益蟲隱藏出境,就有能夠形成疫情盛行,導致水果減收,農業、生態情況蒙受破壞。同時,外來的有害生物一旦傳入,要完全肅除極難堪題,用於控制其風險的防治價值極年夜,費用極其昂貴。
不能攜帶進境的物品:
1、植物病原體、益蟲及其他有害生物(含生物成品);
2、植物屍首及標本;
3、土壤;
4、水果及茄子、辣椒、番茄;
5、活植物(貓、犬除外)及精液、胚胎等植物遺傳物質;
6、蛋、皮張、鬃毛、蹄骨角類及肉類(生肉、香腸、火腿、鹹肉等);
7、植物水產物、奶及奶成品、植物血液及其成品。
準予帶入但必須申報檢疫的物品:
1、鮮花、切花、幹花;
2、植物性樣品、展品、標本;
3、幹果、幹菜、腌成品、冷凍菜;
4、種子、苗木及其他滋生材料、煙葉(出境前須事前處理檢疫審批手續);
5、非種用糧谷、豆類;
6、竹、藤、柳、草成品;
7、貓、犬等寵物(應有檢疫證書和疫苗打針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