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公司規定每人可以托運一件行李,經濟艙平均不得超過20公斤,單件行李不能超過26公斤,公務頭等艙不得超過40公斤單件不得超過30公斤。規格不超過標準(長56、寬36、高23)每人隨機的手提行李可帶一件但不得超過7公斤,否則必須托運.
2.任何金屬利器,酒或者酒精制品或液體超過100毫升(含膏狀,乳劑等)必須托運;打火機/火柴等不能隨身也不能托運。
3.國際航班100ML以上的液體物品必須托運;國內航班任何液體必須托運.
4.填寫出境登記卡後,在海關請配合工作人員完成各項手續後在航班候機廳集合。
5.所持公務簽證、商務簽證者需拿邀請函附本,以備出境時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