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例禁廿一歲人士任娛職,舊僱員除外。
法案標準進入賭場最低歲數由十八歲進步至廿一歲
法案倡背者最高罰一萬 註金贏錢沒收
未夠21禁入賭場
【澳門日報往事】行政會完成議論《標準進入文娛場和在其內逗留及博彩的條件》司法草案,進入文娛場的最低歲數由十八歲進步至廿一歲,若不遵照劃定,遵法者將罰款一千至一萬元;博彩承批公司亦可罰款一萬至五十萬元。制止博彩人士在文娛場的投註金額及贏取的彩金全歸澳門特區政府。
行會指舊例欠完善
行政座說話人梁慶庭泄漏顯示,博彩業在其生上進程中帶來了若幹社會成績,個中以年輕人過早接觸博彩活動,令其價值不雅觀遭到不良影響,和“病態賭徒”有增加趨向的成績特別備受關註。標準文娛場榮幸博彩運營的司法在現實操作上亦有待完善,如進入及解散出文娛場所的劃定便不詳實,未有就遵法進入文娛場的行動制定責罰,和缺少關於遵法進入文娛場博彩所贏取彩金的措置責罰體式格局等。
博企最高罰五十萬
梁慶庭泄漏顯示,法案建議進入文娛場的最低歲數由十八歲進步至廿一歲,並劃定行政政府可應任何人本身或其家屬提出經短長關係人確認的請求,制止有關人士進入文娛場;今朝對公職人員制止進入賭場等限制亦保持不變。法案建議,對不遵照司法劃定進入文娛場的遵法者罰款一千至一萬元;並劃定博彩承批公司的監視義務及不實行義務的罰則,博彩承批公司可被罰款一萬至五十萬元。
標準查核證件權限
至於查核進入文娛場人士證件的權限,在進入賭場前,賭場人員可請求檢查入場者的證件,以肯定其歲數是否是符合司法請求;在賭場內博彩監察調和局稽察檢察人員及主管、保安軍隊人員、博彩公司管理層人員,和可透過行政主座指示,指明其他可具此權利的人士可搜檢場內子士證件。詳細履行細則將由博監局及博彩公司商討,採取有用可行的體式格局停止。
法案亦有條則更詳細標準進入及解散出文娛場所。針對曩昔曾出現十六歲少女進入賭場博彩引發應否給予彩金的成績,法案明白制定制止博彩人士在文娛場的投註金額及其贏取的彩金歸澳門特區政府。
無涉未足齡舊僱員
法案建議制止廿一歲人士在文娛場內從事職業活動,但該制止不適用於司法失效前已受聘於文娛場內供應任務而未滿廿一歲的僱員。法案將交立法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