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廣州廿五日專電】記者從廣東省公安收支境管理局取得的請求須知得知,澳門居平易近邊疆超齡後代請求赴澳定居重要條件:一是請求人在其父或母於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取得澳門居平易近身份時未滿十周圍歲;二是親生父或母今朝仍定居澳門。同時,超齡後代前往澳門定居請求無克日。 兩景遇可請求團圓 記者本日在省公安廳收支境管理局辦證年夜廳取得的,澳門居平易近在邊疆超齡後代前往澳門定居請求須知有以下的五年夜內容(以公安機關文件為準): 一,請求條件 自二○○九年十二月一日起,請求人在其親生父親或母親於二○○一年十一月一日之前(含當日,下同)取得澳門居平易近身份時未滿十周圍歲(含誕辰當天,下同),親生父親或母親在二○○九年十二月一日仍定居澳門,可請求前往澳門與怙恃團圓,詳細有以下兩種景遇: (一)請求人的親生父親或母親持有首次發證日期為二○○一年十一月一日之前的澳門居平易近身份證,且以首次發證日期較勁爭辯,請求人未滿十周圍歲; (二)請求人持有澳門特區政府身份證明局出具的證明書,證明其親生父親或母親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之前已取得澳門居平易近身份,現持有澳門居平易近身份證,且以其親生父親或母親取得澳門居平易近身份當日較勁爭辯,請求人未滿十周圍歲。 提交怙恃娶親證明 二,請求手續 請求人須自己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部分提出請求,接收晤面和詢問,並實行以下手續: (一)提交填寫完全並貼有請求人和在澳門的親生父親或母親近期正面免冠黑色照片(48 × 33毫米)的“邊疆居平易近前往噴香港或澳門定居請求表”,請求事由填寫“超齡後代”; (二)交驗請求人居平易近戶口簿,居平易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影印件; (三)提交在澳門的親生父親或母親的澳門居平易近身份證,港澳居平易近交遊邊疆通行證影印件。如屬請求條件第二種景遇的,還須提交澳門身份證明局出具的證明書; (四)交驗出身證明或出身公證,並提交影印件; (五)交驗親生怙恃的娶親證明,並提交影印件; (六)提交請求人所在任務單元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請求人前往澳門定居的定見。 需澳門方面作核對 國家任務人員,由所屬任務單元或下級主管單元依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定見;在校先生,由其所在黌舍出具定見;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定見。 定見內容應包含:請求表所填內容是否是失實,請求人是否是具有法定禁絕出境景遇,是否是贊同請求人前往澳門定居(分歧意的要申明來由)。該定見可直接填寫在請求表的照應欄目內並加蓋公章,也可伶仃出具; (七)提交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部分以為確有需求的其他證明。 請求人提交的請求材料需一式兩份。 三,與澳方停止核對 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部分受理請求並經審核後,將轉交澳門身份證明局核對請求人及其在澳門的親生父親或母親的有關景遇。 存疑者作親子判定 四,親子判定 經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部分與澳門身份證明局核對,以為請求人與澳門的父親或母親親子關系存疑的,由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部分統一放置親子判定。請求人與在澳門的父親或母親須依照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部分告訴的鑒準時候和所在,在指定機構停止親子判定。對請求人未依照公安收支境管理部分統一放置停止親子判定的結果,公安機關出境管理部分不予認可。 請求人與澳門的父親或母親不能依照預定時候停止親子判定的,應提早見知受理請求的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部分,重新放置親子鑒準時候。 五,屬意事項 (一)澳門居平易近在邊疆超齡後代前往澳門定居請求不設截止請求克日,請求人可公道放置時候,盡可能防止集中請求辦證。 (二)澳門居平易近在邊疆超齡後代前往澳門定居,並取得澳門居平易近身份證和港澳居平易近來往邊疆通行證後,其妃耦和後代可按現行劃定請求前往澳門定居。 (三)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部分在受理審批進程中發明請求人假造怙恃親子關系,虛報歲數等故弄玄虛行動的,不核準其赴澳門定居,並依法措置責罰。 (四)請求人在請求進程中,請求景遇,聯系地址或電話產生轉變的,應實時見知公安機關收支境管理部分。 (本文轉載自:澳門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