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新制度 >「消耗品」
被擴大了的免稅對象,包括食品類、飲料類、藥品類、化妝品類,在同一天在同一家免稅店內,消費金額超過5,000 円即獲退稅,設上限,消費總金不得超過 50 萬円,但同樣要求單一收據。購買後絕不能拆卸包裝,必須在 30 日內帶同免稅產品離開日本後才可開封。程序如下:
a) 收銀臺出示護照,填妥「購買者誓約書」
b) 商店將採用特殊的包裝 (特製透明塑膠袋 / 紙箱) 並標示商品名稱及數量
c) 職員將在護照上貼的「購買記錄票」,千萬不可撕掉,海關將回收此票
d) 離境時,必須將免稅消耗品放入手提行李 (液態型免稅品除外)
註意!特製透明塑膠袋一被拆封,袋身會顯「OPENED」字樣,即使袋中產品沒有被開封,海關都會向你徵收 8% 的消費稅。
商店將採用特殊的包裝 (特製透明塑膠袋 / 紙箱) 並標示商品名稱及數量 5. 怎樣安置「液態型免稅品」?
成田國際機場國際航班禁止攜帶超過100ml容器的液態物品登機。應該將液態免稅品必須放入托運行李寄艙,手持「購買記錄票」通過安檢後到海關區呈上作申報便可。
6. 郵寄免稅品回港
買多了想將免稅品郵寄回港,只需保留寄件收據,並在海關區連同「購買記錄票」一同出示便可。
液態免稅品必須放在行李箱托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