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走過新加坡
2010年6月12日 新加坡 晴
新加坡最初走入我的視野,是因為教科書上它曾經是亞洲四小龍刺眼的身份。這個沒有遼闊地盤,也沒有充分資本的小小國家,卻以經濟高度蓬勃和優勝地輿地位而著名於世。現在的新加坡,依然是主要的世界金融中間和典範的城市國度。
踏出機場,新加坡給我的第一印象是:清潔、有層次、不會迷路。初到新加坡,這裏的交通標識引起了我的留意,中英文,這也足可以證實前總理李光耀師長教師對華交際的看重度。他劃定新加坡人從小學開端也是要進修中文的。在李光耀師長教師80歲時,他的中文並欠好,還特殊從北京大學聘任傳授進修中文。
隨團遊新加坡只有一天半的時光,導遊蜜斯的有聲有色講授,讓我對新加坡有了更多的懂得。
馬來語中“短短”指男士,“胖胖”指女生。在導遊王胖胖的介紹中,新加坡的司法引起了我的興致。
1965年,新加坡獲得自力。在法典中也正式湧現了鞭刑的名稱caning。此後三年,否決當局的口號遍街,持槍擄掠犯法上升了三倍。與其他小國度的問題一樣,原因是黑社會的幫派的猖狂,為了搶占地皮,因為新加坡跟所有海外華人社區一樣,在汗青上就有幫派問題。跟著罪名的增多,每年履行的鞭刑也從幾十起上升到幾百起爾後又上升到上千起。
新加坡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罪犯袒露的臀部。受刑時,罪犯必需一絲不掛,以哈腰的姿態被獄警用壯實的皮條緊緊綁在鞭刑架上,身材從胯部彎成90度,臀部高翹受刑。行刑的獄警體魄健碩。所用的刑鞭由藤制成,事先浸泡在水中,異常有韌性。分歧於竹竿,因為藤條更有韌勁,尤其是浸濕之後。刑鞭的長度和直徑都有嚴厲劃定。刑鞭長1.2米,粗1.3厘米。
新加坡司法劃定,施鞭刑之前必需肯定罪人無弗成鞭刑的疾病。還劃定:“鞭刑行刑,必需有獄醫在場,並肯定罪人的身材狀態可以接收鞭刑。”獄醫有權利隨時終止鞭刑,他的職責還包含刑後驗傷和治療。”鞭刑前罪人要周全體檢,有高血壓或心臟病等疾病者都可寬免鞭刑。
對於女性新加坡的司法稍顯偏袒,因為必定的心理和心理的結構,女性在肉體上的蒙受才能要顯著低於須眉,所以假如一男一女犯下同樣的罪惡,情節也完整雷同,女犯只判羈系,而男犯在羈系之外還要判處鞭刑。
強奸犯 24鞭,街道塗鴉 6鞭,翻版 6鞭,家中打婦女的羈系6個月外,同時處分6鞭,伸中指的罰款5000新幣。鞭刑的這種科罰,讓我不由想起治理小的國度,可以用家長式的教導辦法。
在新加坡的一天半我就沒有看到警員,據說只有12000名。也許是新加坡的司法嚴正,不須要那麽多警員吧。
只有1.5天,淡淡走過新加坡,導遊帶著購物許多,真正遊覽很少,我想下次深度遊新加坡,有同往的嘛?
乘著新加坡的旅行車,開端新加坡的深度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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