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開會的名義去了趟芝加哥,在 這個冰涼的城市呆了四天。說它冰涼,其實只是純指溫度。自小怕冷,可是唯獨對雪有著紛歧樣的偏好,所謂物以稀為貴,或許可以或許說明。四天裏,空中老是紛紜揚 揚地飄灑著雪花。說它是“雪花”,其實並不貼切,因為它小得還未落在地上就已經化掉了。想形容它是“雨加雪”,可是這個詞正經得像是氣象預告。爽性就是 “雪”吧,小小的雪,細細的,我張開手想接住來看看,每次都只是看到一絲熔化的水。我只有昂首,把頭望向天空,睜大眼睛去註目著它們飄落的進程。土著土偶曾經 對我說:“最美的是進程,然後什麽工作都是一樣的。”於是我想我應當是享受了這一進程吧?
愛好這個城市,說不上為什麽,也許是它奇特的建築,也許是遍布街邊的咖啡店,也許就只是簡略的“芝加哥”三個字。不知道為什麽對這三個字有著特 殊的感到,是不是在國內的時刻看了太多關於它的片子?這個城市在許多處所都讓我想起紐約,分歧的是固然一樣的高樓林立,這裏的每棟建築都像是有性命一樣地 在詮釋它本身紛歧樣的魂魄。比起紐約高樓中令人梗塞的那一縷狹長的天空,芝加哥的高樓卻總可以或許讓你在天然和建築中找到像音階一樣跳躍升沉的藍色。
解脫不了本身的咖啡店情結。在國內的時刻就愛好本身呆坐在咖啡店,透過玻璃看形形色色的路人。於是這個城市各類紛歧樣的咖啡店便讓我在瑟人的空 氣中聞到了一絲暖意。喝咖啡是其次的,我並不是一個鐘愛咖啡的人,也分不太出來畢竟每種咖啡有什麽紛歧樣的特點,可是我卻愛好坐在咖啡店的感到,尤其是在 嚴寒的氣象裏,雙手捂住暖暖的咖啡,把下巴擱在手背上看著外面的冰天雪地。
我愛好這個城市,想著什麽時刻還會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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