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灣族】 排灣族的酋長制樹立在以神話為基本之上,從來沒有人或對他的合理性存疑;酋長擁有大量地盤,傍邊包括了農田、室廬、河道與山林,沒有地盤的一般工資了生存,就必需從屬於這些能供給生存必需的酋長之下,成為他的屬民。屬民要耕種酋長的地盤、向酋長盡他的責任,相對的,酋長也要掩護屬民的性命產業平安、加入這一家庭每一成員的性命儀禮。假如屬民受不了酋長的荼毒,他可能就必需冒著性命的危險流亡,直到他找到新的酋長掩護為止,肯定了另一種新的酋長與屬民關系,這就是排灣族最知名的酋長制。排灣族是個階層分明的族群。分為頭子、貴族、勇士、布衣四個階層,行封建制,家族由長嗣(或男或女)來繼承。傳統的貴族頭子為各部落的政治、軍事、甚至宗教首腦,自成一自力自治單元,@!word!@由於人口眾多@!word!@,血緣關系較廣,風行貴族近親攀親的成果,使得某些地域湧現少數貴族管轄數個部落的超部落聯盟情況。排灣族的政治軌制樹立在長嗣繼續與地盤軌制上,也就是由長嗣繼續怙恃的家庭與產業,余子則是長嗣的贊助下分開本身出身的家庭,樹立新家或到配頭的家裏去經營家庭生存。在排灣族人的心目中,設法進步本身後代的社會位置是人生中最主要的大事,固然長嗣繼續是主要的社會規範,但借使能與本身社會位置高的人士娶親、藉此進步本身後代的社會位置的話,他或許會@!word!@因此放棄自己@!word!@的長嗣身份,而與社會位置較高的人行從偶婚,把本身應負的義務留給本身的弟妹。當然這種婚姻須要紛歧樣的前提來完成,也就是@!word!@男子必須負擔@!word!@比平凡更多的聘禮,而另一方面,若產生在女方,則女方收的聘禮也相對較低,甚至有的位置較低的女子願意嫁給酋長當"妾",所生的後代無法成為酋長也在所不吝。 排灣族無論在服飾、鐫刻或生存器物等方面在原居民族群中,可說是表示最為凸起的,百步蛇紋、宇宙神圖樣是排灣族的象征圖騰,一般布衣弗成隨意應用,只有頭子及貴族能力應用在住屋、生存器物的鐫刻或服飾上。
【布農族】 布農族是以男性(父親)為主的社會系統,進行山田燒墾與佃獵的生存方法。由於山田燒墾的面積寬大,是以造成了散居的情勢,農作與佃獵又須要較多的勞力,眾人庭的軌制是以發生。在一個布農族的家庭裏,生齒大約從十幾人到二、三十人,甚至更多。以父親為家庭的生存重心,後代們按照小我的興致與特長負責分歧的事務。是以,布農族的父系眾人庭模式往往是由幾個小家庭組合而成。戶中的生齒甚至亦包含非血緣之同居人,故傳統家屋範圍均較大(比其他的族群大得多)。 布農族實施坐葬,傳統布農族人以為魂魄永遠的離開軀殼就是滅亡,布農族人將滅亡分為善死、惡死兩種。坐葬即為將死者安葬在本身家中,是以當家中有人滅亡,便在屋內依死者@!word!@身體大小挖掘@!word!@一四方形且深約四台尺的泉台。葬禮需在日間舉辦,下葬時死者的頭部面向西邊(日落偏向),死者生前所用之衣物器具,亦有隨之陪葬者,下葬後在泉台上蓋上石板。一般家人會為死者服葬五天,喪祭中不食酒肉、不掃家屋、不洗身材,祭日後才解除禁忌。不測滅亡的惡死者,則由最先發明者當場掩埋,不舉辦任何典禮。
【卑南族】 卑南族正稱為普由馬。其強大時代曾總攬東部族群七十二社。全族分家八個部落,有「八社番」之名。各部落間因祖先來源的神話傳說分歧,可分為:由“竹子而生”來源的卑南群和由“石頭而生”來源的知本群。 卑南族是以農耕為生的,部落內有祭師與頭子,前者負責部落的祭奠運動,也可為人驅邪、治病、祈福,後者負責政治與軍事的引導。 傳統社會組織以長女承家以及男性年紀階段組織為主。須眉會所為政治中間及教導場合,未婚男性必需棲身在會所接收軍事練習以防衛部落,並按照年紀分為數個年紀階層。 卑南族人實行了嚴厲的須眉會所練習軌制,培養出卑南青年壯大的戰役力,驃悍水平在台灣原居民各族中首屈一指。卑南族人更因在清朝協助平定朱一貴余黨,清廷特封為“卑南大王”。在十七世紀時曾有一段光輝的“卑南王”汗青。 卑南族的男孩子在少年時代,都要進入少年聚會會議所接收練習。成年的須眉也要進入青年聚會會議所,為部落辦事。聚會會議所就等於卑南人的黌舍,男孩子們在會所裏由長輩指點,進修各類生存技巧、軍事練習、部落的汗青和生存教導,所以卑南族人不只聯結並且有超強的戰役才能。傳統上,卑南族少年在邁向成年的進程中,需接收連續串嚴厲的體格練習,而且要在猴祭中經由過程野外求生的考驗,獵得山公等獵物返回部落,舉辦過成年禮後,才算成年。 卑南族原為母系社會。婚嫁是由男方嫁到女方家,但因為社會的成長,今朝母系社會的特點也逐漸的融入父系社會的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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