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凱族】 魯凱族的社會組織與排灣族類似,有“頭子”、“布衣”之分。魯凱族將社會群體區分成貴族、世家和布衣各級。貴族與世家階層兩者之間,不只沒有附屬關系,甚至有敵對的立場;世家階層為一自力的體系,有異於貴族與布衣的起源與神話。跟著時期提高頭目標威望和位置日漸沒落。但在婚禮或傳統祭典中,頭子仍是受到敬佩的。 在部落民族中, 會所是散布頗廣的一個文化特質。在魯凱族的會所軌制中,以大南社的會所軌制最蓬勃;在寬大的台東平原上,魯凱僅大南一社,面臨人數浩瀚的外族(阿美、卑南、排灣)權勢圍繞之下,必需有壯大的軍事組織以求生計,別的,也可能是受到臨近阿美族或卑南族的影響,會所便因運而生。會所練習異常嚴厲,一般言之, 魯凱族人凡是在某一會所加入了成年禮今後, 就弗成再變換會所,他的時光就等於全體獻給了會所。會所裏的各類階層有各其余權利、責任和應遵照的事項。在貴族軌制中,私有產業制異常蓬勃:除了少數的公有產業,如途徑、憩息所、聚會會議場合、敵首棚架、泉水、公墓等屬於全部公有外,一切在部落以內的天然產業,例如:山林、河道、獵場、地盤、家屋基地等,原則上都是歸頭子家系所有,皆可算是頭目標私有財;頭子也可藉此向布衣征收貢賦,或是指派勞役,而屬於貴族的旁系親屬,僅能和宗主頭子共享其階層位置象征權力,像服飾、紋身、階層名號等,而現實的威望和產業繼續權力則是由頭子本家保有,對布衣階層來說,多是以勞力換取生存所需。 魯凱族的平均身高在台灣原居民傍邊最矮,固然各方面和排灣族很像,然則魯凱族崇尚百合花與陶壺,而排灣族則崇尚百步蛇圖騰。
【鄒族】 鄒族的社會組織以父系氏族組成,而假寓在一個固定地域的地區集團,個中心部落稱為大社hosa,為最先形成的聚居單元,以會所kuba為組織中間。但後來因為耕地的擴大,自信社移民到新開辟地,樹立殖民部落即為小社denohiu。社會組織以嚴厲的父系氏族組織及大、小社分脈結合之政治性組織為主,部落事務及祭儀都以須眉會所為中間,稱為“庫巴”,娶親前的青少年必需棲身於此,同時接收練習,而女性則制止進入。部落以長老會議為首,長老會議中最大氏族的長老為頭子,是部落會議的召集人,一切主要部落事務皆由部落會議來經由過程決議。部落會議 的履行敕令則由各氏族之族來履行。鄒族的社會組織分為大社(hosa)、聯族(aemana)、氏族(ongo-no-emo)和亞氏族(emo)。 傳統的經濟生存主如果以山田燒墾的方法墾植,作物有粟、芋和藷;族人在對燒墾用地、獵場和漁場的治理方面,仍然是保持公有制,在各氏族及聯百口族的規模內,均還保有相當大的選取和應用自由。 部落的祭儀以「戰祭」為最主要,個中整修會所、修砍神樹、迎靈、娛靈、送靈之祭儀進程繁復,音樂性及節拍性最為人稱道。 因為是采用共有共享的軌制,所以“部落公法”就是很主要的根據。在收復之後,鄒族的民間組織有了新的成長,如農會、儲蓄合作會、社區成長理事會、阿裏山家庭辦事籌劃區、合作農場等,不外皆與外來宗教的傳入有關。 鄒族的成年禮,有一項很主要的典禮,等於由長老為行成年禮須眉戴上皮帽,皮帽象征的意義,除了代表已經是成長的族人,也代表義務與意誌。皮帽非任何鄒族漢子可以戴上,未成年須眉、體力膽識不足、行動輕佻,無法擔負大任者,都沒有資歷配戴皮帽。 佃獵的方法分做兩種:小我獵和集團獵(包含焚獵),一般的情勢是同氏族的須眉相約同獵、或是在祭儀先後有大範圍的集團獵,還有零丁攜槍牽犬入山者。一但決議要進行佃獵運動,就有很多嚴厲的禁忌必需遵照,例如在動身前於會所共宿,制止與女子接觸,並且若在會所中有成員夢兆為兇則停滯佃獵等等。除了狩獵之外,鄒族人對打漁也很熟稔。
【賽夏族】 賽夏族社會組織以父系氏族組織為主,各氏族集團傳統各有其圖騰象征物。南、北賽夏族各有頭子一名,各家族的長老位置高尚。 賽夏族的姓氏較比特別。清領時代紛改漢姓,逐以原圖騰譯為其姓氏之名,如日、風、樟、蟹、豆、絲、芎等姓,是以大天然的動物、植物或天然現象為其宗族的姓氏。每一姓氏又負責主持分歧的祭儀。祭儀運動以矮靈祭為個中最主要者,而族中歌舞精髓亦以此為主,因為棲身地臨近泰雅族,在物資文化上受其影響較多。 賽夏族也有相似漢人“公媽牌”的“阿公婆”祖先牌位設於每家廳堂,省墓則是在春、秋兩季舉辦,使得祖靈崇奉參加了漢人祖先崇敬的方法,甚至在最早的水占被泰雅族的竹占傳入給完整代替了之後,如今還有漢人的乩童問神來找尋原因,所以易於接收外來崇奉可說是賽夏族在崇奉系統的特點之一,但回歸到本族的崇奉中間上,haven和ta'ay(矮靈祭中的矮公公)是沒有轉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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