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台灣 吸水杯墊插畫設計大賽!! 小寶家居 X 看見台灣 吸水杯墊插畫設計大賽 一、活動介紹 台灣其實是個很美好的地方,不要再讓別人只看見食安、黑箱、政治的台灣。用設計讓世界看見台灣的美,在國外可以欣喜地說「I'm from Taiwan!」用設計讓台灣的美透過商品傳遞,復甦台灣著名的鶯歌陶瓷老街創作工坊! 獎金獵人與新銳文創品牌「Mr.B小寶家居」正式合作,將以「看見台灣」為主題,透過比賽方式徵集多方創意,提供創作者設計實體化的機會,並提供商品分潤抽取。 活動將分成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以投稿為主,主辦單位將會選出15件優秀作品進入第二階段的預購比賽,最後將會綜合預購總數、評審分數和網友票數選出優勝者。 ※ 參賽者皆有機會成為【Mr.B 小寶家居】長期合作的設計師。 二、參賽資格 開放全世界創作人投稿,凡對看見台灣插畫圖樣設計有興趣的朋友都歡迎參加。作品需為未發表、未參加其他比賽、且擁有合法著作權之作品,每人至多限投3件作品。 三、作品規格和範例 1. 主題:【看見台灣】 用您的設計,顛覆傳統,復甦夕陽產業!趣味、可愛、時尚風格皆可,把你看見的台灣之美畫出來吧! 2. 創作底版:(PNG檔點此下載) (PSD檔點此下載)
3. 創作範圍限制:
4. 顏色限制:不限 5. 交稿格式: A. 提供1:1比例,300dpi的原始圖檔 B. 請下載吸水杯墊底版,並將創作圖樣合成在底板上 6. 設計和成品範例 A. Love台灣:由台灣著名的101大樓、原住民圖騰、台灣黑熊、Taiwan,組成的LOVE,希望大家看見台灣的美並熱愛台灣!
B. 野柳女王頭:日漸消逝的女王頭,映照在夕陽的午後,再顯昔日光耀!
備註: A. 交稿成品範例:範例為小寶文創有限公司創作之插畫,仿冒必究。 B. 構圖簡單、色彩不要太複雜,是評審的愛唷。 C. 商品實體化由【台灣鶯歌陶趣家工坊】協力提供。 四、活動日期 徵件日期: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1月5日 篩選作品: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2日 投票和預購: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3月3日 評審決選: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9日 得獎公布:2015年3月10日 五、商品預購註意事項 1. 經由主辦單位審核通過進入第二階段之15件參賽作品,才開放預購功能。 2. 為符合製造流程,主辦單位可保留小幅調整參賽作品之權利。 3. 若需要調整配色、外型和字型,需經過參賽者同意。 4. 得獎名單公佈後,預購商品從確認生產到製作完成含寄送時間約需1個月。 5. 預購數須達廠商最低生產標準20件才生產,如未達此數量主辦單位將退回預購者已繳交之款項。 六、比賽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評分說明 1. 圖案創意 50% 2. 視覺配色 30% 3. 主題符合 20% 第二階段評分說明 1. 預購數量40% 2. 評審分數40% 3. 投票數量20% 七、獎項規劃 1. 第一名:新台幣5000元+購物金5000元+比賽期間參賽商品銷售分潤15%+實體創作品一份 2. 第二名:新台幣3000元+購物金3000元+比賽期間參賽商品銷售分潤15%+實體創作品一份 3. 第三名:新台幣2000元+購物金2000元+比賽期間參賽商品銷售分潤15%+實體創作品一份 5. 第四名-第十名,購物金1000元。 6. 參賽獎:購物金50元(凡投稿即有,徵件結束後將統一寄出) ※ 購物金由【小寶家居】提供,可直接消費使用。 八、品牌介紹
一群年輕人喜歡簡約的生活,創辦Mr.B小寶家居! 提供鄉村風、現代風、工業風家居商品,讓文創結合家居,讓故事融入生活! 一段回憶創造一種興趣,一種興趣築起未來夢想。 核心理念:享受生活 九、報名方式 請至報名平台完成報名資料填寫與參賽作品上傳即可。 十、主辦單位 Mr.B小寶家居、獎金獵人 十一、註意事項 1. 所有參賽作品除本競賽提供之素材外皆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投稿過其他比賽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2. 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 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4. 若有上述1、2、3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5.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個人資料。 6.凡完成投稿,即表示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其作品之展示和銷售權。 7.為確保商品製作順利,主辦單位有權對參賽者作品做微幅調整,已利生產。 8.得獎者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由備取人選遞補。 9.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非人為造成之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10.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圖文來源:獎金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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