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熊組長觀光代言CF腳本創作徵選!! 來自玉山的喔熊,小時候常聽爺爺描述臺灣的美,從此立誌將來一定要親自遊歷一番!幾年後,喔熊行腳走遍臺灣,透過相機記錄了眷村奶奶的笑容、海蝕洞的鬼斧神工、夜市的小吃美食、廟宇的雕龍畫棟,將走過的點點滴滴都留下了一份感動。 於是觀光局找到了喔熊來擔任『超級任務組』的組長,來推展臺灣迷人的人文與風景。,他肯定會是臺灣觀光的最佳代言人!喔熊也找到了一個可以肩負起他的使命,又可以繼續旅行臺灣的工作!
參加資格 ●參加者需加入「臺灣觀光年曆」網站會員。 ●參加資格不限國籍,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若中獎,領獎地點需為臺灣本島。
活動期程 ●活動時間:即日起 至 12月15日(一)截止收件 ●得獎公布:2014年12月31日(三)
活動獎項 ●熊厲害第一名:可獲得新臺幣10,000元獎金及GoPro運動攝影機一臺 ●熊厲害第二名:可獲得新臺幣5,000元獎金及GoPro運動攝影機一臺 ●熊厲害第三名:可獲得GoPro運動攝影機一臺
作品格式 ●以喔熊為主角,行銷推廣臺灣觀光旅遊為主題(景點、活動、人文特色等…),發想創作出CF所需之劇情腳本。 ●投稿之CF腳本內容長度須以30秒~60秒為範圍,並附上200字以內之腳本構思概念說明。 ●參加者須下載「CF腳本分鏡表格」,將其所設計的腳本,依格式填寫(畫)於表格中,並存成PDF檔案格式上傳至本活動網站。
投稿流程 本活動收件採「網路上傳投稿」,含誹謗、違法、侮辱或淫褻內容的參賽作品將被自動取消資格,如有上傳問題請與維運小組連絡(維運小組:02-87734300轉626李先生,電子信箱:chris.lee@techmore.com.tw)。
評選機制 ●委員評選:由專業審查委員依據喔熊觀光代言CF腳本之主題性、創意性、執行性與娛樂性進行評選,審查標準、比重佔分與項目說明如下: ●每位參加者投稿件數不限,得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註意事項 1.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註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隱私權聲明及相關註意事項之規範。 2.投稿作品須為尚未發表之新作,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疑慮。違反前述情事者,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及得獎資格。若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需自負相關的損害賠償與法律責任。 3.入選特優、優選及佳作作品的參賽者均需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同意將得獎之作品無償授予所有著作權給本活動之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其授權之其它單位為任何形式、不限目的、期間、次數、媒體及地點的利用,且同意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得依據實際需要加以變更、調整作品內容。 4.包括但不限於得以任何形式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與公開發表等權利,無償同意之範圍亦包括本活動之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其授權之其他單位,將參加者所授權之作品結合音樂、影像及動畫做任何形式、不限時間及地點的利用行為。 5.為維護參加者得獎公平性,禁止網友從事外掛程式、登錄資料不實、多重身分帳號、違反本網站各項規範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之行為,一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或追回獎項(品)。 6.得獎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贈品,並提供承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始完成領獎手續,逾期視同放棄該得獎權利,得獎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發、轉讓、折換現金或更換其他獎項,亦不得將得獎資格轉讓第三人。 7.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 8.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9.本項活動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臺幣1,001元(含)以上,主辦單位將於次年1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給中獎人,請中獎人依規定申報。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額。獎金所得將由承辦單位於年度結算另行寄發扣繳或免扣繳憑單。 10.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會以電子郵件寄出通知信函至得獎者信箱,若得獎者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與維運小組連絡(維運小組:02-87734300轉626李先生,電子信箱:chris.lee@techmore.com.tw)。 11.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保留變更或停止本活動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