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創業競賽TiC100 -社區(群) 2015!! 社會創業競賽TiC100 -社區(群) 2015 TiC100社會企業創新競賽在於將社會問題的解決與創業行動結合,透過青年學子提出創新構想與解決辦法。為了落實解決社會問題,2015年起將開始舉辦社區(群)創業,期能啟發青年學子提出具體可行計畫在社區(群)執行。 一、參賽隊伍以鄰近社區、社群、族群為發想對象。 二、針對所選擇之社區(群)以社會創新創業為目標,不限任何形式,提出參賽隊伍具有可行性(或進行中)之創意構想。 三、藉由本競賽活動,鼓勵參賽隊伍將自己所學與社區問題改善相結合。 四、期待社區創業競賽計五年以上,鼓勵各校師生長期紮根社區駐點服務。 五、目標:走入社區、創價社區、社區國際化 (一)走入社區:社區服務與充實競賽實力 1. 校師生自行組隊,選擇鄰近社區,深入體會居民生活方式與社會結構與人際關係,鎖定議題與社會問題結構務實的理解社區成員的需求本質與期望,決定是否值得或有意願嘗試解決。 2. 針對問題設想解決問題的新觀念、新系統、新產品/服務。 (二)創價社區: 1. 各隊在社區內,設計或製作”新產品觀念/服務雛形”。 2. 評估創新產品的在地化製造供應,及與社區結合程度。 3. 創新產品對社區的影響評估 。 4. 參與TiC100 競賽,選擇其中有開發價值的社區提案 5. 選擇有較明確之社區價值的案例,輔導其商業化系統設立 。 (三)國際社區構想: 1. 選擇較有商業服務準備與消費品質的社區。 2. 對國際背包客發出邀請,提供“以工換宿” 的制度,吸引國際旅客進入社區。 3. 國際旅客進入指定的社區,只需用他們的文字撰寫他們的觀察體驗與生活感觸,放置於本學會網站 。 4. 最終目的在於提供國際人士來台旅遊可以有更多的選擇,多面向的了解台灣,也增加各個社區經濟活化的機會。 → ◆競賽主題 一、社區(群)社會創業:社區(群)創業競賽以社會創業為主軸,自定提案主題,不限形式。 二、新的提案計畫或正在進行中的社區(群)創業皆可參加,依競賽辦法同步進行各階段相關作業繳交。 三、進行中的社區(群)創業團隊,報名提案時,內容需包含已進行的創業簡 介。 ◆報名資格 一、團隊成員最少2人,上限5人,另加一位業師。 二、團隊需1/2以上是學生,台灣大專院校之大學部、研究所在校學生(學生 不限國別)。 三、社會人士:如有社會人士參與,不限年齡,不限國別均可報名。 四、業師:每隊需有一位業師擔任指導,業師不限職業。 五、參賽隊員只能參加一組,一位業師最多指導兩個團隊。 六、社區(群)創業已進行或正在進行中之創業計畫並可在本競賽時間內 (2014/11/14-2015/06/20)持續執行的團隊也可報名參加 ◆時程規畫
◆評選辦法 一、初審評分標準(提案): 1.社區問題深入性 2.產品/服務具體性 3.解決構想可行性 4.構想的社會意義 5.書面內容表達力 二、複審評分標準(計畫執行): 1.社區創業內容與社區(群)需求密合性(25%) 2.社區創業具體性與深化執行程度(25%) 3.社區創業資源獲取與使用(25%) 4.社區創業效益與價值(25%) 三、決賽 1.社區問題改善:20%(獨特價值、社會企業價值) 2. 社區行動力:20%(社區服務或經營行為等相關活動) 3. 社區資源整合程度:20%(外部資源連結、內部關鍵資源) 4.社區創業永續模式:20%(經營設計可行性、環境資源保育、社區分享) 5.團隊簡報與Q&A:10%(簡報呈現、Q&A回應) 6.影片:10%(成果展現) ◆ 獎金 一、複審:評選出20隊(得從缺),每隊獎金壹萬元。 二、決賽:評選出1隊冠軍(得從缺),獎金15萬元,獎盃一座;四個特別獎,每組各10萬元:社區貢獻獎、社區整合獎、社區行動力獎、社區永續獎。 三、社區創新創業育成輔導金:本會得從複賽隊伍中擇選若幹計畫,徵求隊伍成員同意後提供創業基金30萬及專業輔導,作為後續幫助其行銷、推展社區經濟。 ◆參賽聲明 一、參與TiC100競賽活動(以下簡稱競賽活動)之參賽團隊及其人員,於報名完 成時即視同接受TiC100競賽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所公布之競賽辦法及 各項規則(含本參賽聲明)、公告與評審結果,若有違反之情事,委員會有 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若不願接受者,可於競賽活動之評審開始前自由 退出競賽,但應以書面通知委員會。 二、參賽期間繳件等各項大會資訊公告皆需使用大會指定使用平台,若參賽團 隊任意使用其他平台,該獎項將不列入評比。 三、參賽團隊保證所提供與填報之各項資料以及競賽資料內容,均屬真實且無 侵害他人權益(含智慧財產權)。如有虛假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況,委員 會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該團隊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四、參賽團隊因參與競賽活動而提供之競賽資料內容,如計劃書、簡報、 Business Model或影片等,無論為何種形式,需無償授權予委員會可公開 使用於推廣創新創業教育等非營利之用途。 五、針對合作企業有保密需求之內容,參賽團隊最遲於頒獎日前,得以書面向 委員會申請不予公開、提供可公開告知部份或公開使用之起始時間予以延 後,但延後之時間最長以六個月為限;委員會得依實際情形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六、各階段競賽所獲得獎金得依評審決議從缺或並列之,並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 七、委員會保留修正相關競賽辦法與規則之權利,但需以不妨礙已執行之部份 為原則,並以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個別告知。 八、參賽團隊及其人員應以維護TiC100品牌聲譽為行事準則,若有任何問題, 歡迎主動向TiC100網站或研華文教基金會人員反應,尋求解決,不應未釐 清事實前有任何詆毀TiC100之情事發生。 九、本競賽活動顧問:國際創新創業發展協會/蔡適陽秘書長。 十、本競賽活動所有相關訊息以官網 http://seietw.org/ 公告為主。 ◆TiC100社會創業開放平台網站與服務窗口 1. 官網平台: http://seietw.org/ 2. 2015 TiC100社會創業競賽服務窗口 台灣社會企業創新創業學會 Tel: 02-2905-6375 Email: tic100se@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