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藝術發生關係ARTalks: Talk ART!!! 與藝術發生關係ARTalks: Talk ART! 主辦人/單位: 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 首次展演日期: 2014-12-01 結束展演日期: 2015-01-30 關於展演:
一、徵件時程 報名投稿(徵件)時間:自 2014/12/01(一) 起至 2015/01/30(五) 下午五點止。 網路人氣獎投票時間:自 2015/02/06(五) 中午十二點起至 2015/02/25(三) 下午五點止。 得獎公告:2015/03/02(一) 中午十二點於「ARTalks:網站」公告。 頒獎典禮:2015/03/06(五) 舉行,時間及地點將於 2015/03/02(一) 與得獎名單一併公告。
二、活動簡介 (一)主題:「與藝術發生關係」。 (二)活動意旨: 以「ARTalks: Talk ART!」為概念精神,「與藝術發生關係」為影片拍攝主題,發揮對生活與藝術關係的各種想像。參賽者於徵件期間內依本活動辦法之規定完成報名與提交拍攝作品,由財團法人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稱「本基金會」、「主辦單位」或「台新藝術基金會」)與藝術影視專業人士共同評審後,優勝者將獲頒獎狀與獎金(詳本活動辦法三.(一))。同時並設有網路人氣獎(詳本活動辦法三.(二)) 。
三、獎項與獎品 (一)評審獎: 金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狀1張。 銀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EPSON投影機1台(感謝EPSON提供優質投影機:型號EB-1761W,市值約新臺幣31900元)、獎狀1張。 佳作2名:獎金新臺幣各2萬元、獎狀各1張。
(二)網路人氣獎: 人氣1獎:中華航空台北 - 東京來回機票2張。 人氣2獎:中華航空台北 - 東京來回機票1張(1-2獎感謝樂遊旅行社提供)。 人氣3獎:PayEasy線上購物金新臺幣8000元。 人氣4獎:PayEasy線上購物金新臺幣5000元。 人氣5獎:PayEasy線上購物金新臺幣3000元(3-5獎感謝PayEasy提供)。
(三)獎項須知: 1. 評審獎與網路人氣獎可重複得獎;評審獎經主辦單位及藝術影視專業人士共同評審,如參賽作品未符合評審標準得以從缺,並公佈得獎或從缺理由。網路人氣獎若遇得票數相同者,將於評審獎評選會議期間,由基金會指派代表抽籤,決定得獎順序。 2. 本活動網路人氣獎1-2獎由 「樂遊旅行社」 提供,為中華航空「台北-東京」全程經濟艙來回機票三張,得獎人須自行負擔機票之機場稅、燃料稅。得獎之機票為 2015/03/06(五) 起至 2015/06/20(六) 前有效之14天旅遊票艙等,不得折換現金,若因指定日期艙等已滿需要提升至其他艙等或變更行程須自行補貼差額,並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其他相關事項請洽詢樂遊旅行社。 3. 本活動網路人氣獎3-5獎由 「PayEasy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為線上購物金8,000、5,000、3,000元,僅限於PayEasy購物平台 (www.payeasy.com.tw) 消費使用。得獎者須於 2015/06/05(五) 前於PayEasy網路購物平台加入會員、儲值及消費,並可直接折抵得獎金額(部分旅遊商品除外),逾期系統將自動收回。購物金儲值、內容查詢請至 PayEasy 購物平台會員中心登入操作。 4. 獎金及稅金相關規定請詳閱註意事項第十條。 5. 得獎影片未來將有機會於「ARTalks:網站」、本基金會粉絲頁及台新銀行等平台播出。
四、評選作業 (一)評審獎: 由主辦單位與藝術影視專業人士共同評審,預計於 2015/03/02(一) 中午十二點於「ARTalks:網站」公告得獎名單,並由主辦單位透過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網路人氣獎: 1. 投票活動期間:自2015/02/06(五) 中午十二點起至 2015/02/25(三) 下午五點止。 2. 投票資格與方式: 任何擁有Facebook帳號之網友均得於活動期間至「台新藝術基金會」粉絲頁參加網路人氣獎投票活動,於活動期間屆滿時前五名最高得票數之參賽作品即獲網路人氣獎,依得票數高低依序為人氣1獎、人氣2獎、人氣3獎、人氣4獎及人氣5獎。 (三)頒獎典禮:預計於 2015/03/06(五) 舉辦。主辦單位將邀請得獎者或團隊代表出席頒獎典禮,介紹作品拍攝理念。
五、報名與收件須知 (一)報名資格:不限國籍、年齡,個人及團體皆可參與。唯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並簽屬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二)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請於報名截止前(2015/01/30(五)下午五點),於「ARTalks:網站」活動頁面填妥報名表上之相關資料(本人真實姓名、地址、e-mail、連絡電話等)及參賽作品連結。 (三)參賽者須將參賽影片自行上傳至YouTube,設定標題為「 【ARTalks: Talk ART!與藝術發生關係】 XXXX(作品名稱) 」,並於YouTube資訊欄位說明150-200字作品理念。設定為公開分享後,於報名時附上影片連結,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始可參賽。繳交資料不全、未符合影片規格或未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定者,視同不具備參賽資格,主辦單位不予受理。
六、影片規格與內容 (一)作品長度:30秒。 (二)形式:拍攝或動畫繪製,形式不拘。 (三)影片格式:MPEG4、MOV、AVI、MPEGPS、WMV、FLV。 (四)影片解析度:720×480 pixels 以上。 (五)製作要求: 1. 參賽影片需露出「ARTalks:」Logo,形式不限,影片中可自由發揮使用,Logo請於「ARTalks:網站」之活動頁面下載。 2. 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唯參賽作品需由參賽者本人創作(共同創作者可聯名參加)且不為其他公開活動或校內競賽之獲獎作品。參賽作品中不得使用未經合法授權之資料/素材,若經檢舉或主辦單位查獲,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其他相關詳情請參閱註意事項。 3. 參賽影片之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