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草雕創作競賽2015!! 草草雕創作競賽2015 一、主 旨:運用在地農業特色-稻牧草作為主題,搭配各式花卉及裝置品,鼓勵全民參與稻牧草藝術創作活動,鼓勵參賽者運用天馬行空的想像力創新,進行各式各樣的造型藝術創作,讓農業之美融入生活,進而提昇文化藝術,展現稻牧草之美。 二、辦理單位: 輔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農業局、遠東科技大學 執行單位:臺南市農會、走馬瀨農場 三、競賽主題: 運用到稻牧草的自然特質,以草雕藝術手法呈現對於稻牧草之美的意象與情觀感,透過藝術創作表現稻牧草的美感與造型,藉由創作者之創意靈感與技藝,賦予稻牧草新的生命力。 四、評選辦法: 採初選及決選兩階段,評定方式委託遠東科技大學承辦,邀請有關藝術創作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一)初選採以企劃書評選作為審查方式,於投稿件中選取15組參加決選。 (二)評選標準 創意設計70%(設計理念、故事性、題材創新。) 過往經驗作品30%(各種藝術、圖畫、平面或立體設計或大型裝置雕塑、 稻草 雕塑等作品) (三)入選名單於 103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5點 於走馬瀨農場官網公布,並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 入選單位/個人入場製作時間及註意須知。 B. 決選 (一)經初選評定通知入選之單位或團體需至走馬瀨農場 實地建置大型稻牧草草雕創作。 (二)參賽者團隊應提供入場製作團隊之人數及姓名。(最多8員) (三)創作之稻牧草由主辦單位依各參賽者送交之參賽作品資料草圖評估, 並統一配送至創作會場,提供參賽者使用。 (四)作品放置地點為戶外露天區,作品主題解說牌需有耐曬和防水裝置的製作; 除稻牧草外,參賽者得依設計內容自行準備各種創作素材、說明牌, 且其素材以至少可維持3個月之展示為原則。 (五)進場施工期間為103年12月20日上午9點至104年1月20日下午4點前停止作業,參賽者請於時間內完成作品,製作期間若遇天候因素,將延長施工時間,屆時另行通知。 (六)進場施工期主辦單位間將補助肆萬伍仟元材料費用 (稻牧草由主辦單位提供) 。 (七)決賽評選得獎名單將於評選後公告於網站,於104年1月31日進行頒獎典禮, 相關活動時間於走馬瀨農場官方網站公布,得獎者另行以電話通知。 (八)評選標準 1.作品創意30%:設計理念、話題性、故事性。 2.外觀造型40%:整體外觀完成度、作品精細度、美感。 3.農業資源利用30%:利用相關農業產品或農村文化生活相關資源。 4.邀請藝術設計專家數名進行作品評選。 (九)所有決選之參賽作品將放置於走馬瀨農場展示3個月至民國104年4月底。 (十)展示完畢後參賽作品歸走馬瀨農場運作處理。 五、參加資格: 對稻牧草藝術創作有興趣、具備設計及美學素養之機關 、團體、學校及各界社會人士、不拘年齡、性別皆歡迎組團參加。
六、報名手續: 一、第一階段書面報名 1.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3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5點止,郵戳為憑。 2.評選日期:103年12月5日(星期五) 下午2點 3.評選地點:遠東科技大學會議室 4.公告初選結果:103年12月10日(星期三) 下午5點於走馬瀨農場網站公告 初選結果,並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入選單位/個人入場製作時間及註意須知。 5.公告備註:公告初選結果將以名次做為排列公佈,前15名入選決賽參賽者; 若有選手缺席,則依名次順序遞補參加決賽。 6. 報名收件方式:
7. 活動聯絡人: 聯絡人: 遠東科大運動行銷中心 龔小姐 連絡電話 :06-5979566#7137 傳真電話:06-5977134 E-mail: shihwen.kung@gmail.com 郵寄地址: 74448臺南市新市區中華路49號 運動行銷中心。 8.報名應繳交下列資料: A.附表一:參賽者報名表 B.附表二:參賽作品資料表(含表2-1、2-2) j作品規格至少以25平方公尺(5mX5m)作為基地設計創作,高度至少為 2公尺以上 k稻草及牧草素材須不得少於整體作品之百分之五十,其他素材以自然及 環保材質為主 C.附表三:參賽聲明書 D.附表四:比賽切結書 (1) 以上附表資料與表格均應詳填並附回。 (2) 每份報名表所附之代表作品最多兩件,多附恕不納入加(計)分。 (3) 作品資料表(附件) ,不足可影印(黑白/彩色皆可)。 (4) 填寫參賽聲明書 (附件),聲明參賽作品係原創無抄襲及公開發表。 (5) 書面報名資料審查後概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第二階段—創作期間: 1.創作時間:103年12月20日上午9點至104年1月20日 下午4點前完成 2.評選日期:104年1月21日(星期三) 下午2點 3.評選地點:走馬瀨農場 4.評選作業程序: 書面審查:由走馬瀨農場及執行單位,報名書面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未符合規定者喪失比賽資格。 初 選:依據相片及作品介紹資料為主,評審委員會得視需要,要求參賽者提供進一步說明資料。通過初選者,將另行通知,參加決選。 決 選:參賽者作品需自行運送至走馬瀨農場指定地點完成裝置,評選名單於評選後公告網站,於104年1月31日進行頒獎典禮,相關活動時間走馬瀨官方網站公布,得獎者另行以電話通知。 備 註:參賽作品之評定,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評選基準評審之,前項所稱評審委員會之組成及評選則由主辦單位另訂之。 七、獎勵項目
◆得獎作品,由提供獎金單位永久收藏。 ◆獎金依法需預扣15%所得稅。 ◆各獎項得獎者,將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以上獎項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會酌予增減或從缺。 十一、展覽及推廣: 得獎之優勝作品將依單位指定定點運送並放置展覽。 得獎之作品如將編印專冊予以介紹,所有版權皆歸走馬瀨農場所有。 十二、註意事項: (一)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作品,其獎金均含收藏材料費,所有權、著作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及使用,主辦單位對典藏作品有權永久保存及無償使用,對得獎作品之影像,可行使複製、數位化、永久發行出版之權利。
(二)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及草雕創作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登載網頁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三)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經人檢證舉發、評審團認定屬實,即取消獲獎資格,收回獎狀及獎金,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 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並公告於相關網站。 (四)不克親自領獎者,可委託專人代領,否則將由執行單位另行以寄掛號方 式送達。 (五)參賽者請於完工後須將場地回復清潔。 (六)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七)獎金均需依所得稅法扣繳15%所得稅。 (八)參賽者請自行投保保險。 (九)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十)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於走馬瀨農場網站。 註: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改之。 圖文來源:國立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將本活動加入提醒,可選擇FB或google提醒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