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詩酒文化節 裝置藝術徵件活動2014!! 金門詩酒文化節 裝置藝術徵件活動2014 貳、徵件主題 以金門的歷史人文背景與詩酒文化相結合,將具有在地特色的人文、民俗、傳統、故事等…相關特色與藝術創作融入金門地景,除了彰顯金門建縣百年的風華,更把詩酒藝術帶入金門的各個角落,使金門更具有另一番詩與酒,文化與藝術共存的全新風貌。 參、活動時程 一、報名與收件時間:公告日起至12月26日(五),下午五點止,以親送或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 寄送至中衛發展中心。 二、第一階段得獎作品公佈時間:104年1月12日(一)(公告於金酒公司官網)。 三、得獎作品施工時間:104年1月17日(六)~104年2月6日(五)。 四、得獎作品展示時間:104年2月7日(六)~104年3月1日(日)(視需要展延)。 五、開放民眾參與得獎作品票選時間:104年2月8日(日)~2月28日(六) 六、第二階段得獎公佈時間:104年3月16日(一) 註: 得獎作品之施工時間及展示期間,視實際辦理時程為主。 肆、報名資格 一、不限國籍,不分年齡,凡熱愛藝術創作人皆可參加。 二、個人或團隊皆可報名參賽,每人(隊)不限投稿件數,惟經專家評選後有兩件以上作品入選情形者﹐獲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三、參賽作品需為未曾公開發表、全新創作之作品,不得使用重複參加其他比賽得獎之作品,若曾於國內外任何媒體宣傳平台發表或曾獲獎之作品亦不得參賽。 四、參賽者需依主辦單位規定地點,進行裝置藝術創作。 五、活動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之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勞務派遣人員均不得參賽,亦不得為參賽作品之共同著作人。 伍、報名方式與投件說明 需至「2014金門詩酒文化節-酒藏」活動網頁完成「線上報名表」填寫作業,始完成報名程序。 一、報名參賽者(隊)於報名成功後3日內未收到報名成功確認郵件,請電洽活動窗口查詢報名成功與否。 二、報名參賽者(隊)請於確認報名成功後將下列資料以掛號寄送至:財團法 人中衛發展中心-金門詩酒文化節裝置藝術徵選小組收,地址: 100台北市 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3樓。並請在信封註明:參加「金門詩酒文化 節裝置藝術徵選活動」。 1.「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書」(附件1) 2.「資料真實性承諾書暨智慧財產讓與同意書」(附件2) 3.「報名表正本」(附件3) 4.投稿作品之平面設計圖(需求內容請參閱六、作品規格與材質第二項) 5.投稿作品之設計說明書(需求內容請參閱六、作品規格與材質第二項) 6.投稿作品之作品說明影片 (需求內容請參閱六、作品規格與材質第二項) 三、參賽作品及相關審核附件均不予退件,參賽者如有需要應自行備份留存。 陸、作品規格與材質 一、實際施作作品規格上限,以長5m寬5m高3m為限。 二、本次徵選作品,投稿作品審查以平面設計圖、設計說明書、作品說明影片方式為主,內容均需完整呈現,以利審查委員審查。 平面設計圖: (一)設計圖稿需以a2大小輸出,並以光碟形式附上設計圖稿檔案(300dpi以上之JPEG檔,燒錄於VCD或DVD擇一送審,一式二份)。 (二)設計圖稿呈現方式可用手繪、電腦繪圖、3D繪圖方式,呈現方式不限單一類型,建議提供多重作品呈現方式,使評審更能瞭解作品為佳,惟呈現的內容需與設計說明書內所說明之內容相符。 (三)作品如有聲光影音效果,請以VCD或DVD擇一送審,並請確認可在一般電腦正常播放,內容以整體動態展示效果(以3分鐘為限),必須於送件表中標示適當播放軟體之需求。 設計說明書(作品企劃書): 作品企劃書內容內需包含對作品詳盡的描述,內容如:設計圖稿、創作理念、作品模擬圖(含夜間作品模擬圖)、名稱、材質、尺寸、說明牌內容、夜間照明設備、安裝方式、管理維護計畫、各項參賽者附加作品資料等。 作品說明影片: 請創作者(團隊)針對投稿作品內容,錄製5~8 分鐘的解說影片,內容請完整描述作品的各個創作角度,例如:創作過程、創作理念、名稱、材質、說明等…更利於評選作品之解說,以利審查委員更瞭解作品的內容,解說影片為必要性附件,此解說影片請以VCD或DVD擇一送審,並請確認可在一般電腦正常播放,必須於送件表中標示適當播放軟體之需求。 三、裝置材料可自由選擇是否利用金門酒廠及金門陶瓷廠提供廢棄瓶器或陶製品等作為裝置藝術材料元素(附件4),藉活動展現兼具環保、美化、創意等概念之發揮。 四、徵件得獎作品需於指定地點內進行裝置施工,屆時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位投稿者所需之場地作為作品建置區。 柒、評選標準 本次徵件評選辦法分為二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將邀請藝術相關專家學者召開審查委員會,自所有作品中,評選出八件得獎作品,其評分標準如下: 藝術相關專家學者召開審查委員會分數比例: 1),作品內容及主題表達50% 2),美感創意30% 3),媒材使用20% 第二階段: 評選出之得獎作品於施作設置完成後,將邀請藝術相關專家學者召開審查委員會以及開放民眾線上投票,其評分標準如下: 一、藝術相關專家學者召開審查委員會分數比例: 1),整體作品主題表達40% 2),美感創意25% 3),媒材使用25% 二、民眾線上票選分數比例: 1),民眾票選10%(請參閱附件6) 捌、補助方式與獎金規劃 一、本活動預計評選出八件作品,做為此次徵選活動之得獎作品。 二、第一階段:每件得獎作品,依審查委員會決議評定補助金額新台幣10~15萬元整(內含製作費、材料費及於金門施作之差旅費用),並於主辦單位指定之時間及地點,完成施作。 三、第二階段:完成施作後,從八件得獎作品中,評選出三名優勝作品(註1),並提供下列獎金: (一)第一名作品:獎金新台幣150,000元整、獎狀乙張(註2)。 (二)第二名作品:獎金新台幣80,000元整、獎狀乙張。 (三)第三名作品:獎金新台幣50,000元整、獎狀乙張。 (四)佳作5名作品: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獎狀乙張。 (五)參加第二階段作品網路票選活動之民眾,將另抽出獎項 獎品項目如下: (1)特獎乙名:招待金門旅行雙人來回機票(註3) (2)普獎十五名:金門詩酒文化節專屬限量套裝小禮物 (註1)金門酒廠將視優勝作品品質,評估是否製作成金門大型公共藝術,其製作經費另案處理。 (註2)獎狀頒發方式不限個人及團隊,每人頒發乙張。 (註3)(1)所有徵件票選活動之得獎獎項均不可向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要求兌換現金,或其他商品代替;(2)機票有使用時間限制,如未如期使用完畢,得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更換時間;(3)得獎人於前往金門旅行時需自負旅行安全相關事宜;若得獎者不同意以上內容,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可將以任何方式處理該獎項。 玖、本徵件辦法註意事項 一、參賽者(隊)應詳閱及遵守徵選辦法及相關規定,並依規格提供參賽作品。 二、參賽者(隊)須簽署「資料真實性承諾書暨智慧財產讓與同意書」(附件2),以聲明參賽作品屬原創、未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且未曾發表。 三、參賽作品如有使用他人之智慧財產,參賽者應自行向權利人取得相關書面授權,未繳交授權書者,其作品恕無法參賽。 四、參賽作品如與他人發生智慧財產上之任何糾紛,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有權追回施作材料費、獎金、獎狀,並要求參賽者(隊)自行拆除有智慧財產糾紛之裝置藝術之所有物品(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均不提供拆除費用),其衍生之法律相關責任需由參賽者(隊)自行擔負全責,一切智慧財產糾紛與侵權行為均與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以及本次活動其他相關單位無關。 五、參賽者(隊)如得獎,應於領取施作補助金的同時將獲選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讓與予主辦單位,並不對主辦單位主張著作人格權。 六、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參賽者(隊)不得異議。 七、活動獎項以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公告為主,不得要求更換或轉讓,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八、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者(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收據等方可領獎;若獎金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另繳10%稅額。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不論得獎價值多寡,承辦單位須代扣20%稅額始得領獎。 九、如以團隊身分參賽得獎者,以團隊代表人代表辦理領獎及後續扣繳稅金等事宜;團隊組員並應自行分配獎金及稅額,如發生爭議,皆與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無涉。 十、請參賽者(隊)務必以真實姓名報名參加且詳填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違者視同棄權;如經公布得獎,經嘗試而無法與得獎本人取得聯繫,獎項不予遞補。 十一、為維護網路票選公平性,參加票選活動行為不可有:透過電腦惡意程式參與、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詐欺或任何不正當方式參與行為。若查證上述行為,將取消徵件獲獎資格,由此上述行所衍生出之一切民、刑事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 十二、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於官網公告即刻生效,參賽者請多撥冗上網參閱。 十三、活動訊息請至本活動網站查閱。 壹拾、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聯絡與收件窗口 一、主辦單位: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三、收件窗口名稱: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金門詩酒文化節,裝置藝術徵選小組」 四、聯絡電話:(02)2301-8789 分機 310蘇先生、302林小姐 五、傳真:(02)2301-9014 六、E-mail:f300@csd.org.tw 七、地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3樓
文字來源:獎金獵人 圖片來源:活動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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