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總處頒布105年(2016)行事曆,來歲連續假期(3日以上)共有7個,包括計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大年節及春節假期(9日)、寧靜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五節(4日)、中秋節(4日)及國慶日(3日),等總放沐日數共116日。
●農曆大年節及春節假期連續假期自2月6日到2月14日(週六至隔週日,共計放假九日) ●端五節連續假期自6月9日到6月12日(週四至週日,共計放假四日)
●國慶日連續假期自10月8日到10月10日(週六至週一,共計放假三日) 人事總處指出,於103年10月21日起修改法律,通常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適逢週二、四將同等調整放假,並依規定於前週六補行上班,以不影響整年放沐日數之下,調整上班及放沐日期,有益支配假期休閒活動規劃。除以上連續假期外,其他龐大節日如泰西戀人節與跨大年夜分別在周日與周六周末期間,而父親節及聖誕節則分別在周一與周五不放假,來歲假如有外出計畫者,可以趕早規畫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