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幸福照片徵選《把愛傳出去》!!
2015幸福照片徵選《把愛傳出去》
一、活動緣起
愛家基金會因著對「家庭幸福」的重視,自2011年起連年響應5月15日國際家庭日,舉辦《親筆寫信給爸媽》、《書信傳愛》等活動,印製設計精美的實體卡片,推廣親筆寫信給家人。2015年,除了鼓勵民眾書寫卡片傳愛,我們更加碼推出幸福照片徵選,邀請大眾透過拍照重溫家人間的幸福時光,也透過影像傳達心中幸福家庭的畫面,並將集結作品辦理公益靜態展覽,讓溫暖與愛傳至更多人心中。
二、徵選內容
拍下象徵「家庭幸福」之照片,畫面須包含「家人身影」或「傳愛卡片圖樣」任一元素,並寫下「100~200字對家人說的話」。
※傳愛卡片請參考頁面下方
三、入選獎項
《優選獎》 一名 獲獎狀乙枚,及新台幣8,000元獎金
《佳作獎》 十名 各獎狀乙枚,及新台幣1,500元獎金
《入圍獎》 數名 各獲獎狀乙枚,及「傳愛明信片套組」乙份
※得獎作品將於2015年9月~12月「把愛傳出去」公益靜態展展出。
四、比賽期程
報名收件: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15日
網路投票: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7月10日
得獎公布:2015年8月中公告,頒獎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五、作品規格
1. JPG檔,畫素10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
2. 照片作品須以單次拍攝完成,不得電腦合成;並為尚未公開發表之原創照片。
六、評選標準
1. 人氣投票(30%):於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7月10日開放網路投票。
2. 專業評選(70%):由專業評審依主題契合、畫面構圖、攝影技巧、創作概念、給家人的話評分。
七、參選方式
請至比賽頁面進行報名與投稿
https://contest.bhuntr.com/tw/lovingfamily
八、註意事項
1. 所有參賽作品除本競賽提供之素材外皆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2. 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 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4. 若有上述 1、2、3 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5.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6. 得獎作品之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保留刪修之權利。主辦單位有權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不限地域、時間、次數與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得無償典藏、重製、發行及利用。
7.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8. 得獎者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另由備取人選遞補。
9. 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非人為造成之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1. 本活動最新訊息請見本會官網www.family.org.tw
12. 如有相關問題可洽本會:02-2701-9971#68 許小姐
圖文來源:獎金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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