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陽明海運「臺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
2015陽明海運「臺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 一、宗旨 由於全球暖化所導致氣候異常現象,已衝擊著人類生存的環境和自然生態的永續發展, 海洋、濕地與森林為全球三大生態系統,如何維護此生態系統的健全,業已成為當前抵抗地球暖化的重要課題。 陽明海運長期致力於推展海洋文化及環保教育,是而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特別舉辦「台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希望透過攝影愛好者的鏡頭,廣泛的將臺灣生態豐富多樣的濕地風情景緻,不論從主題、內容、構圖、色調、光影或氛圍等,巧妙的捕捉到那瞬間令人悸動的畫面,活潑整張作品,將剎那化為永恆。陽明海運期盼國人更加珍惜美麗寶島臺灣這片淨土,共同維護和保育地球永續發展的環境和珍貴的自然生態資產。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基隆)、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旗津) 麥田廣告設計有限公司 五、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六、攝影主題:凡是以台灣「濕地」為影像拍攝地點,內容包含人文風情、生態、自然景色之攝影作品,均歡迎參賽。「濕地」包含「人工濕地」、「內陸濕地」、「沿海濕地」,亦可參考附件「國家重要濕地名冊」。 七、拍攝時間:100年1月1日以後拍攝之作品,電子檔需保留完整的「中繼資料」備查。 八、收件地址 10044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臺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諮詢電話:(02)2381-2378 九、收件日期 104年2月1日~ 7月31日,親自交件或郵寄均可(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十、獎勵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獎牌乙面,攝影專輯乙本。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獎牌乙面,攝影專輯乙本。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牌乙面,攝影專輯乙本。 優 選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狀乙張,攝影專輯乙本。 佳作五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獎狀乙張,攝影專輯乙本。 入選五十名:各得「野柳海洋世界門票」2張(市價900元),獎狀乙張。 (優選以上每人限得一個獎)
十一、評審單位 中華攝影學會、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 十二、參賽作品規格 參加比賽攝影作品須沖放為6 × 8吋之彩色相片,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電腦後製、彩繪、疊片、護貝,組合及連作不收,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以棄權論。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二十張為限。 十三、參賽程序 參加作品每件均須詳實填寫報名表內容(格式如附件),並浮貼於相片背面,違者 不予評審,並請送(寄)至收件地址(詳本簡章第八條)。 十四、評審 由主、承、協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 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五、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1.得獎作品預計於104年9月公佈,除專函通知得獎人外,並公佈於相關活動網站: 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網站 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網站 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網站 中華攝影雜誌和中華攝影雜誌社網站 2.頒獎時間訂於104年10 月3日(星期六)國立中正紀念堂(采玉藝廊)舉行。 十六、發表 1.陽明海運「臺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展 104年9月30日~11月8日國立中正紀念堂(采玉藝廊) 2.得獎作品於「臺灣濕地之美」特展中展出 104年12月-105年12月在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 105年12月-106年12月在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 3.出版陽明海運「臺灣濕地之美」攝影專輯 十七、附則 1. 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2. 參加比賽作品,須為本人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則不予評審,並取消參加資格;若於領獎後經查違反本規定,除取消得獎資格外,所發之獎金、獎牌(狀)及攝影專輯均予以追回;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 3. 得獎作品須依照通知交付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8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g光碟檔案,jpg壓縮比、影像品質須達“最大”),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限期內交付,即取消得獎資格。 4. 得獎作品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個人化郵票、大型輸出圖、印製專輯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5. 參加之作品若用郵寄,請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並請在封套上註明「臺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6. 各項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及相關規定扣繳稅款。 7.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 其他未訂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之。 圖文來源:活動官網 將本活動加入提醒,可選擇FB或google提醒喔! |